云南中小学4月20日起开学

发稿时间:2020-04-15 10:27:01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文凌)据云南省教育厅4月14日晚通告,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云南省委、省政府同意,全省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普通中学非毕业年级、小学达到开学要求的学校,4月20日起可以开学。

  通告要求,各州、市、县、区政府要逐一评估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校一案”。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达到开学要求的学校,4月20日起可以开学;4月26日起小学四、五、六年级可以开学,5月6日起小学一、二、三年级可以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暂缓开学。

  高等学校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以校为主研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一校一策”制定开学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达到开学要求的,5月6日起毕业年级可以开学,5月11日起非毕业年级可以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暂缓开学。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通告要求从严抓实校园防控。各地要建立以家长、学校、疾控(卫生院)、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校园防控网络,学校要指定疫情报告人,与疾控、医院24小时畅通联系。要合理安排师生教学生活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聚集。要划定应急处置隔离区域。

  此外,要加强边境地区学校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招收外籍学生的边境地区学校根据境内外疫情及防控情况,制定开学“一校一案”“一生一案”及应急处置预案。边境县、市、区政府要逐一严格评估“一校一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达到开学要求的学校,可以按照各学段开学时间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学校,暂缓开学。外籍教师、留学生暂不通知返校。妥善做好外籍教师合同聘任内的待遇落实等相关工作,做好留学生的线上教学、网上论文答辩或延长毕业期限等工作,根据学生意愿协助办理延长期限或休学等相关手续,妥善回应学生合理关切,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对开学后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学校要做好补课计划,采用适当的在线教育方式,协助学生同步参与学习,并做好心理疏导。

  通告指出,为弥补受疫情影响的教学时间,各地各校可以通过优化教学安排,适当调整节假日及暑假时间等方式完成教学任务。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和放假时间由各州市教育体育局、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统筹安排,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责任编辑:工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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