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我校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发生爆炸燃烧,3名学生不幸遇难。2019年2月13日,北京市政府“12·26”事故调查组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依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公安机关对事发科研项目负责人李德生和事发实验室管理人员张琼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教育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决定,对学校党委书记曹国永、校长宁滨、副校长关忠良等12名干部及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进行问责,并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学校坚决服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坚决拥护事故调查组的相关处理决定,认真反思,深刻检查,扎实整改。
事故发生后,学校沉痛悼念遇难学生,全力做好善后工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并在全校范围内对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和实验室开展多轮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此次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重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我们将痛定思痛,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在全校上下强化“安全第一”思想,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彻底排除隐患,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原题为《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