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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除了说“不”,我们还应做些什么?

发稿时间:2018-01-19 08:53:53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中国青年网

  据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中国网事”记者杨思琪、汤阳、水金辰)近日,湖北、安徽、陕西等地接连发生校园欺凌案件,让人震惊之余,更对如此校园“顽疾”担忧。

  对校园欺凌“零容忍”

  10日晚,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南嘉中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一名女生遭到多名同学轮流掌掴。经调查发现,网传视频中打人者和被打者均为七年级女生,起因是同学之间的纠葛。

  在安徽合肥,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大一学生张某、郭某8日晚共饮12瓶啤酒后,采用拳打脚踢、用暖瓶和板凳砸等方式,对寝室内同学实施殴打,还向同学脸上浇饭菜汤,向床铺浇冷水,持续至9日凌晨。

  近日,有媒体报道,陕西正大技师学院15岁学生高娟(化名)曾遭3名室友多次殴打,导致下体受伤。

  业内人士指出,这些现象已不是学生之间的普通打斗,而是较为典型的校园欺凌。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公安局桃花派出所副所长陶厚盾表示,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的普通打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警方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但对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打击。

  明文规定为何束不住“袭来的拳脚”?

  去年底,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对中小学生欺凌的条件予以了较为明确的划分,并要求各地各校能够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

  而在南嘉中学校园欺凌事件中,有媒体报道称嘉鱼县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曾以“她们在开玩笑”的说法试图掩盖问题。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水雄指出,《方案》中对于考评和问责处理机制的规定,可能导致相关责任人有意识地掩盖问题。这就提醒相关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应进行更加谨慎的甄别和判断。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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