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甘肃省教育厅日前要求全省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与暴力专项整治,排查学生之间的欺凌现象,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甘肃省校园欺凌和暴力现象时有发生。4月11日,甘肃省庆阳市第四中学发生一起针对一名女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行为恶劣。经过调查侦办,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涉案其他违法人员已被行政拘留。
甘肃省教育厅日前要求,全省各地深入开展校园欺凌与暴力专项整治。主要包括纠正一些地方和学校在治理校园欺凌中存在的主体责任不明确、制度措施不健全、教育惩戒难落实等薄弱环节。同时,排查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的矛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甘肃省教育厅表示,各学校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情节较重的,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交由当地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处理。
据介绍,此次集中整治,还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落实责任,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地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