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贵州省黔东南州教育局下发文件,推荐学生使用“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
1月8日,黔东南州教育局局长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称,之前下发各县市的文件是由州电教站起草下发的,只是加盖了当地电教站公章,没有加盖州教育局公章,严重违反公文规定。
目前,黔东南州教育局纪委已就此事成立了调查组,就此事中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对州电教站进行调查,同时责令企业对购买了该商品的学生提供无条件退货服务。
教育局已责令企业无条件退货
澎湃新闻获得的红头文件《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关于转发<黔东南州教育局关于推荐使用“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的通知》显示,2017年12月11日,凯里市教科局要求“各镇(街道)中心校、市直属学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黔东南州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结合各校实际,“在学生自愿基础上,做好该产品(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的推广和使用工作”,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教科局远程站,以便总结提高。该文件盖有凯里市教科局印章。
1月8日上午,黔东南州教育局回应澎湃新闻称,凯里市教科局转发的文件是州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且该文件也没有加盖州教育局公章,州教育局在事发后已经采取措施,于1月5日就明确通知下属各县市该文件无效。“根据目前掌握到的情况,只有凯里市教科局转发了该文件。”
当天下午,黔东南州教育局局长贺代明进一步告诉澎湃新闻,之前下发各县市的文件是由州电教站起草下发的,只是加盖了当地电教站公章,没有加盖州教育局公章,也没有经过分管领导审批,严重违反公文规定。
“州教育局也不会主动下发(向学校、学生)推荐商品的公文,这是严重影响公平竞争的。”贺代明说,目前州教育局纪委已就此事成立了调查组,调查组首先就此事中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对州电教站进行调查,同时与涉事企业进行沟通,责令企业对购买了该商品的学生提供无条件退货服务。“根据目前掌握到的消息,凯里市共有145名学生购买了该产品。”
凯里市教科局一名工作人员当天告诉记者,该局此前确实转发了州教育局相关文件,目前正在积极处理此事。
涉事企业工作人员:不认为违规违法
澎湃新闻此前通过深圳思创电子有限公司官网电话联系上对方,以家长身份询问该公司在凯里市的销售情况,对方告诉记者,目前该公司仅走访了凯里市的部分小学,线下销售点和维修点均设在凯里四小附近的一个文具店内。
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由深圳市思创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该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公司成立于2001年,公司产品获得了教育部、十多个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一百多个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推荐给全国中小学生重点使用。”公司官网上展示有各地教育部门或教育装备中心对其产品的推荐文件摘录,涉及广东、吉林、黑龙江、江西、四川、广西、山东等十余个地区。
这些红头文件的内容多与凯里市教育与科技局的文件相似,均要求各地各校结合实际推广思创产品,落款时间多为2004年左右。其中并未有该公司宣称的“教育部推荐”,仅有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对“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的鉴定意见,认为该产品适合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使用——但该鉴定意见于2004年1月作出,至今已有14年。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借用教育部门文件“推荐”进校宣传,这是思创公司的一大“套路”。
早在2010年,就有长沙媒体对其进行报道,称“学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文件向小学生推销思创学习电脑并拿回扣”。2012年4月,宁夏《新消息报》曾报道称,深圳市思创电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持自治区教育装备和校园风险管理中心下发的推荐函,到贺兰县太阳城小学推销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自治区教育厅随后对此事作出处理——推荐函立即废止,处理责任人。“自治区教育厅将下发通知,再次重申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各级各类学校和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任何学习用品及学习辅助用品。”
最近几年,教育部均会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做好“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明确规定,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1月8日下午,澎湃新闻通过深圳市思创电子有限公司官方电话联系上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就贵州黔东南州一事回应称,“我们并不认为凭借教育部门的文件进校销售违规违法”,随即挂掉电话。
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关于转发《黔东南州教育局关于推荐使用“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