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文
两部委近期发布的《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破除SCI至上,审慎选用量化指标,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职称评聘、学生评价的直接依据等。
这一意见一经发布,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也引发一些争议。对于《若干意见》,一些焦点问题可能还是需要澄清。
一、去SCI,不唯SCI,并非不看SCI,不看论文。
这个基本原则还是需要澄清的:破“SCI至上”目的是破除唯SCI,唯论文,而不是不看论文,不讲SCI。
SCI有其局限性,比如其偏科严重,更适合基础学科,对其他学科很难全面和真实的反映。同时,仅就论文评价,显然过于单一等等,但SCI本身的价值也不宜全面否定。仔细阅读《若干意见》,文件也没有全面否定其价值,只是强调不能以此作为评价的核心尺子和唯一的标准。我理解,这是我们需要明确或者吃透的一点。
二、不破不立,破的目的是尽快遏制不良影响。
近些年“SCI至上”,甚至唯SCI导致科研界出现了很多功利性甚至是荒唐的做法。“比如有的学者靠热点,拼凑、抄袭等,短短几年发表数十篇甚至百余篇SCI论文却对解决实际问题没有任何意义。”曾经长期从事高校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李志民博士曾这样评价唯SCI评价带来的问题。一些学校或专家为了提高引用率与相关指数,竟然明文要求相互引用。种种极端功利的做法,误导科研工作,带偏科研作风,对我国科技水平的提高造成了严重影响,尤其是在部分学科与关键技术上。因此,破除SCI为代表的论文至上导向,变得紧迫,需要尽快遏制。这大约也是这个文件的核心,先要破!
三、要破,更要立,需要高校与科研机构在实践中给出答案。
既要破,也要立。唯是错误的,大家都赞同,但到底应该怎么办?也就是说破了之后该怎么立?
在某种程度上说,《若干意见》只是给了一个精神,一个指导思想,给了一些原则性建议,如定性与定量结合、小同行评审等,都只是原则性建议与指导。具体该如何实施呢?
这可能需要发挥一线高校与科研机构的积极性,在深刻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根据新的指导思想,拿出自己的解决方案,贡献自己的智慧,在评价评审的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合的方案。因为即便是在同一个学校,不同院系与学科也会有不同的思路与做法,在探索实施过程中应该给于鼓励和支持,并不断在这些成功探索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新的、不唯SCI的科研与人才评价体系与方法。
四、无论如何评价,需要保障客观公正,才能立得住。
我们之所以会出现唯论文、唯SCI,其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还是公平公正的问题。因为人情社会与基本诚信的缺失,我们在各行各业(不只是教育行业、科研行业)的评价中,更习惯于定量评价:对于学生考核、招生,是数分数;对于教师招聘、评职称,是数论文。我们需要深刻认识到出现唯论文、唯SCI背后深刻的社会文化原因,才能找到符合国情文化的解决办法,解决大家的担忧困惑,尤其是确保公平公正,如此才能真正去“SCI至上”,让新政立得住,否则必然会带来新的问题。
因此,我们要特别注意在一些定性评价、主观评价、小同行评价时,尽可能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公平公正。比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同行评议或者各种定性评价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公开评议专家身份与评审专家意见,让公众与同行共同监督。这既是对被评价者的公平,也是对评审专家最大的约束;再比如,适当放大评审量,增加所谓“做工作”的难度,以最大可能降低各种灰色空间。
破除“SCI至上”理论上是正确的,但在实践中是艰难的。相关领导人多次提出破除五唯的问题,建立新的符合中国国情文化的科研、人才评价体系任重道远,需要大家共同努力。需要注意的是,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的改革就如同高考改革一样,需要更科学全面,但不能缺了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