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们是老师,不是保姆”)
2017年10月10日,广州市越秀区一所学校的学生在校内托管班上练习琵琶。南都记者 冯宙锋 摄
“广州的校内托管在尴尬中前行。”广州一名小学校长表示,迫于家长的强烈意愿,学校开展托管不敢停。但老师工作时间变长、报酬低、热情度不高,校方也难以为继。校内托管目前有多少种形式?是否能行得通?近年来,广州市在解决学生托管问题上做了多少努力?南都记者进行了梳理回访。
争议十年 难题未解
校内托管的争议在2014年引发了一波高潮。2014年9月19日,广州市物价局下发通知,全面取消小学生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费。争议10年的小学生午休费终被叫停,但也给家长带来了困扰———取消午休费,是否等于取消午休?孩子中午何去何从?
2014年11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财政补助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其中规定,对提供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的公办小学(含特殊学校小学阶段),政府财政将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学生午休每生每天2元,课后托管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2元。
据当时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称,当年经调查,全市公办小学约有30%学生接受午托。该负责人称,部分学校确实存在场地不足问题。就近入学的逻辑前提和逻辑结论就是孩子们可以在非上学时间回到家中休息。如果所有孩子都午休,或者课后托管,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将不堪重负,期望社会、家长理性看待午休和课后托管政策。
午托免费 学生骤增 场地告急
午休托管费取消了,午休托管仍在继续,并由政府“埋单”,问题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但由此引起了连锁反应。有小学校长诉苦称,校长成了“夹心饼”,怕被家长投诉,又怕被老师责怪“不体恤”。原因是免费后要求午休托管的人数骤增,学校午休名额不够,老师人手不足,工作量大增。
越秀区一所省一级小学的校长表示,学校原本有专门的午休室,随着近两年地段生爆满,午休室扩充成教室,午休的学生只能趴在教室的课桌上休息。且教师普遍不愿意值午休,导致午休管理人员缺乏。也有学校尝试“家长志愿者轮值制”。2014年10月,乐贤坊小学向家长发出加入“午休管理志愿者”队伍的呼吁之后,收到了228名热心家长的报名申请。
学生托管未能列入地方规章
校内托管艰难前行,校外托管野蛮生长。如何规范学生托管?能否出台一系列法规来约束?
2015年2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2015年度政府规章制订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市民千呼万唤的《广州市学生托管管理办法》未列入该《计划》。
对此,广州市教育局负责人解释,《广州市学生托管管理办法》不列入《计划》是因为该项目的主管部门难以明确,涉及工商、民政等多个部门。监管对象不明确,对于校外托管,目前监管手段还处在瓶颈阶段,很多托管机构都在社区内,难以发现和监管。
随后,针对校内托管,广州市起草了《广州市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工作指引》,规范广州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工作。该《指引》提出,学生托管时间为中午午休及下午放学后到18:00,各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在服务内容上,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由在职教师或聘请人员进行,以看护为主,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看护时间内可安排作业辅导、自习、阅读、游戏等课外活动,也可与少年宫组织活动相结合,但不得将课后在校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四区试水“素质营”
探索课后托管问题,广州市一直没停过。广州教育部门向成都、武汉等城市学习经验。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成都成华区就开展了普惠公益性的“素质营”。这个素质营由社区教育学院牵头组织,实行“学校教育退场、社区教育进场”,每天下午放学后,学生便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在其他区域也开办了“四点半钟学校”。放学时学生由社区聘请的老师接回,孩子们完成作业后,在老师的引导下进行各类兴趣培养提升活动,管理产生的费用均由社区补贴。
2016年9月,广州在天河、越秀、荔湾、花都四区15所小学进行“430课后素质营”的探索。如荔湾区鹤洞小学的“课后素质营”聘请体育教练给学生培训,学生可自愿参加。培训经费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承担。学校的体育俱乐部经过评审有相应的经费,可以作为教练的薪酬,家长“象征性付费”每学期只交几百元钱。
越秀试行校内托管
在“430课后素质营”实施一年后,越秀区更是在全市率先大规模推出校内托管。该区首批有20所小学参与试点,学生放学后可以在学校托管至17 00才离校。越秀区部分试点学校托管形式多样,有的让学生在班级自习,老师看管辅导;有的开设各种兴趣班,免费教孩子各种体艺项目;有的把体育俱乐部引入校内,收取一定费用。除了有特殊的培训项目外,大部分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不向家长收费,而由财政资金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天2元。
有的学校参加课后托管的学生不多,为了便于安排人手管理,学校将不同年级的学生混班管理,以减轻老师的负担。
在越秀区政府官方网站的“2018年越秀区十件民生实事评选活动”中,“解决学生托管问题,全面推进辖区54所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提供下午课后校内托管,实现全区公办小学下午课后校内托管全覆盖”这一选项的呼声最高。
老师说
“社会不能总让老师无偿奉献”
校内托管在家长群中呼声很高,但在南都记者调查过程中,不少老师却在吐槽:课后托管并非老师的本职工作。
“我们是老师,不是保姆!但现在老师就像保姆。”海珠区一名语文老师说,他们是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任老师轮流看管学生,每个人平均每周要看管两次,不用看管的时候可以批改作业,但一旦要看管,作业只能都带回家批改了。
荔湾区的一名语文老师也说,老师除了给学生上课,还有很多班务、教务、备课等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而这些也是直接和学生的教学质量和班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家长不应该将老师的工作想得太简单,不要将小学和幼儿园画等号。”
也有校长指出,现在大众认为只要与学生有关的事都应该与学校有关,“但学校的老师也有自己的家庭,老师也有自己的孩子需要看管。”
老师的工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课后托管并不在老师的固定工作范围内。不少老师认为,托管的工作超出了老师的工作量,在学生的课程设置之外,如果要老师去看管,就应有补贴。很多老师觉得课外托管补贴力度太低,每名托管学生每天补贴2元,“比外边看单车的收入还要少”。
“社会不能总让老师无偿奉献。”有校长认为,老师是专业技术人员而非保姆,既然政府已经承担2元/人·天的看管费用,不如用这笔钱去购买社会服务。但若社会机构也不愿做,那可能就说明这点钱不足以去应付现阶段的生活水平,“如果社会机构都不愿意做而强求老师去做,那老师们只会有怨气”。
有校长指“存在即合理”,既然家长们都希望学校去做,这个事情是能做好的,但2元/人·天这个补贴力度已经维持8年,托管工作不是老师必须承担的工作,而且还没有得到匹配的劳务报酬,老师看托管一下午只得30至40元,这无法激起老师的兴趣和积极性,所以建议政府增加相应的补贴。
焦点
孩子托管交给谁就是谁的责任?
若以后校内课后托管引入社会资源,那社会机构托管时孩子出意外到底该谁负责?这是让学校纠结的地方。
有校长认为,让社会机构进学校就应该由该机构负责任,不能因为意外发生地点在学校,就将责任归咎于学校,或让学校负上连带责任。该校长指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任何意外在学校发生,学校都无法推卸责任,即使要去打官司,学校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你说学校还会愿意做这种冤枉事?”
老师拿托管报酬意味着兼职合法化?
“一直以来,在职老师不得在校外兼职,不得有偿家教,老师的收入是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除此以外,在校内是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越秀区某省一级小学校长称,如果老师拿托管报酬,是不是也意味着课后兼职合法化?这又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违背。如果开了收费的口子,如何严格监管也是问题,否则又被质疑“乱收费”。
引入社会服务意味国有资产无偿使用?
有校长指出,为了丰富学生的托管服务,学校会千方百计满足学生需求,师资的局限难以避免引入社会服务,那学校的场室、水电等费用怎么计算才合理?“这是否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无偿使用?”该校长认为,现在社会机构举行各种各样的培训让人眼花缭乱,引入谁不引入谁,作为校方风险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