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高校可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评价标准、自主组织评审、自主发文办证、自主考核聘任;政府部门不再组织评审、不再审批评审结果、不再制发任职文件、不再办理资格证书,改为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管理。
本次职称改革包括全省本科高校、独立学院、专科学校、高职院校等134所高校和28所参照高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审的单位。改革后,各高校可根据学校结构比例和岗位空缺情况,在全年内自主安排年度评审工作,也可结合聘期考核,按聘期安排评审工作。
河南强调,各高校职称评审评价标准要充分体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的激励导向,要把师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对师德失范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突出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提高教学业绩在评价标准中的权重;淡化论文数量要求,重点考察成果质量,突出学术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贡献。(记者 李见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