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出台了新的中小学作业管理规定,提出了中小学教师作业布置的要求,就控制作业总量、积极实施作业分层、作业批改要求作出了细致规定。
控制作业总量
晚上超10点可不做完作业
在总量控制方面,以班级学习中等生为参照,规定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但可布置不超过30分钟的听说型、活动型作业。3~5年级书面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1.5小时以内,鼓励适当布置阅读型、实践型、游戏型作业。
初中段,6~7年级书面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2小时以内,8~9年级家庭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2.5小时以内。各学科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安排适量的预习型、社会实践型、阅读型、探究型的作业。
在双休日、寒暑假期间,可适量布置预习型、分层型、社会实践型、探究型、游戏型等作业。3年级及以上小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平均不超过2小时,初中生不超过3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提出,如果学生做作业时间超过晚上10点还未完成,在家长证明下,学生可选择不做完剩余的作业。教师要充分理解学生个体间存在的差异,充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
实施作业分层
学生可自主选择相应层级作业
教师在布置作业时,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精选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启发性的习题,要有利于学生理解和巩固所学知识、激活思维、培养创新能力。
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增强学生对作业的选择性,书面作业应实施分层布置,由学生自主选择相应的层级作业,主要分为一般基础层和拓展提高层两类。基础一般的学生可以选择只做基础层的作业,基础较好的学生可以选择只做拓展提高层的作业,使各层次的学生都有收获。
鼓励教师布置阶段性、探究性、实践性作业。作业形式既可有当堂练习巩固型作业,也可有复习型、预习型作业,还可有拓展型、创新型、阅读写作型、综合实践型、实验操作型、小组合作型以及个性化型作业。
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教师必须要先做,做到作业量适中、科学有效、针对性强。鼓励小学各年级推行每周一次“无书面作业日”。教师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打印作业,不能布置由家长完成的作业。杜绝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
批改作业是教师职责
严禁要求家长批改
规定明确,批改作业是教师的一项基本职责。
教师批改时要做到基本题全批全改,重点题细批细改,必要时面批面改。批改形式坚持以定量评判与定性评判相结合,用红笔批注。有评语的,要针对性、启发性和激励性。
对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对学生作业的整体完成情况、主要错误及成因、好的解题思路与方法、改进意见与措施等进行必要分析,做到“教”与“学”的有效统一。
作业批改坚持做到“有练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以此倒逼教师在作业布置时做到精心选题、控制总量。杜绝“有布置无批改,有批改无评价”的现象发生。
欢迎有能力的家长审核学生作业情况,家长要与学校配合,监督、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提高学生做作业的专注度,但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对作业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学校要进行通报
针对各学科教师布置作业总量的协调问题,规定指出,由首席导师(班主任)负责对学生当天的作业总量进行调控,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年级一周的作业质量和总量进行调控与监督,对违规布置惩罚性作业的现象要作相关处理。
鄞州区教育局将把作业质量、作业批改、作业负担等情况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对作业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学校要进行通报,并与年度学校考核挂钩。
教研室、学校要把“减负增效”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着力引导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向课堂要效率,向作业要质量,给学生留下自主学习、了解社会、走进自然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