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娱乐|时尚|财经|军事|体育|创业就业|高校|旅游|发现|视频|游戏|汽车|青春励志
班级群立公约回归教育初衷

发稿时间:2017-10-19 10:08:00 来源: 央广网 中国青年网

  班级群拒绝任何形式的广告、拉票、集赞;杜绝批评学生、公布成绩与排名。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近日发布的《静安区中小学班级微信群建设公约》,已传达至部分学校与师生。

  笔者认为,建立班级微信群是移动互联时代的应有之举,中小学班主任、老师,通过班级微信群与家长进行交流沟通,给学生布置、考核家庭作业和发布通知,同时探讨教育课题、孩子的教育问题和班级管理等问题。应当说,这是个方便之举。

  不可否认,有的班级微信群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逐渐变味,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家长在班级微信群里发广告、拉票、集赞,扰乱了班级微信群应有的秩序;有家长为了小事在班级微信群里吵架,或者为了个别问题在班级微信群里刷屏;还有一些担任群主的班主任、老师,把班级微信群当成了自己为所欲为的私人地盘,只要家长稍微反驳班主任或老师的观点,就有可能被老师踢出班级微信群;还有人在班级微信群里进行商业推销等……

  如此班级微信群,偏离了家校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引起了很多老师、家长的反感与不满。究其根源就在于,班级微信群缺少规矩进行有效的规范管理。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出台中小学班级微信群建设公约,明确和规定入群的组成人员、老师和家长在班级微信群里的言行举止以及发布的内容,这实质上就是给中小学班级微信群立规矩、定群规,为班级微信群中各方在群里言行举止提供了参考标准。

  班级微信群应当回归到老师与家长为了孩子教育的初衷上来,发挥老师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桥梁功能,成为传递正能量的网络平台。

  

责任编辑:李华锡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人才招聘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Youth.cn. 请发送qnb至10658000 订阅手机青年报

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1020872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