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研究生可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

发稿时间:2020-03-04 19:27:01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对于春季毕业研究生,可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对于夏季毕业研究生,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培养单位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

  《通知》指出,对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下,进行后续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对已完成学位论文、尚未进行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对尚未完成学位论文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导师应加强指导,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后续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培养单位可通过在线审议等方式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保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

  《通知》强调,统筹做好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积极开放文献资源,为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支持;要合理调整优化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与流程,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培养单位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并视情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通知》指出,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压实各级研究生培养部门责任,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推动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 

责任编辑:工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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