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西安3月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孙海华)记者今天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陕西中小学可收取中小学课后服务费。
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财政补贴情况,依据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核定。
根据要求,课后服务费的收取应合理确定服务内容,科学制定收费标准,落实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原则上,费用收取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退费应按未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所收课后服务费项目、标准等列入公示范围,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每学期末,学校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与此同时,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工作,防止给家长造成负担。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免收课后服务费。所收取的费用,要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等行为,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