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大学生租房应慎签合同

发稿时间:2018-08-23 09:17: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网

  随着又一批高校大学生毕业,求职人数增多,租房成为近一段时期消费热点,如不加以提防,常会误入“黑中介”的消费陷阱。对此,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大学生租房消费时分清“定金”和“订金”,慎重签订租房合同。

  “选择房屋中介公司时,可以登录‘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有无虚假宣传、合同违法等案件,还可以查询消费者评价等信息。”陕西省消协提示,要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好的正规房屋中介公司,并注意查看公司的营业执照,千万不要相信路边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及招租信息。

  同时,应慎重签订租房合同。租房时,消费者要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与方式,以及相关违约责任,均要注明清楚。

  与中介机构及房屋出租者口头协商的内容,也要形成书面条款写在合同中,避免因责任归属不清,影响押金的退回。要明确哪些家具家电损坏,租户必须赔,哪些是房屋出租者需要维修的;同时,物业交割也要清楚,明确水电、燃气费、电话宽带等租房前有没有产生的费用。还特别要注意核实房屋出租者的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避免“二房东”转租受骗。

  此外,还要注意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如果预先向房屋出租者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房屋出租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而对“订金”,一般可视为“预付款”,其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房屋出租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房屋出租者协商解决并要求退款。

  陕西省消协还提示,租房过程中,消费者要懂得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要为了节省中介费与中介公司的经纪人私下交易,对聊天记录、微信记录、签订的合同、缴纳的费用和房屋原貌等拍照存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标题《陕西省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大学生租房应慎签合同》)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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