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关于宁夏理工学院“412”案件的情况通报)
近日,一则师生冲突事件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宁夏理工学院副院长姚某带领6名工作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在批评教育抽烟学生杨某某时双方发生争执,致使杨某某受伤。案件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带给人们的思考并没有就此结束。
姚某作为院长,检查校园安全、教育不安全行为者是其职责所在,对吸烟学生予以批评教育,也是其应有之义。然而其方法过于粗暴,不仅让学生伤筋动骨,自己更是要面临行政处罚。教育者原本良好的初衷,最终却成了反面教材,这其中带来的思考,又绝非能用“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的上帝视角来简单地释疑。
体罚,甚至动用暴力手段来惩戒学生的新闻最近也是屡见报端。湖南岳阳一幼童因不愿睡午觉,被被一名女教师以“泰山压顶”的方式坐在身上施暴;山西一小学教师体罚学生,并指令其他学生继续打,致其腿部臀部大面积淤血……就在不久前,甘肃张掖市河西学院医学院数十名学生在教室门口被老师要求两两互扇耳光或自扇耳光,原因仅仅是迟到。事件曝光后,当事老师被辞退,依然平息不了民间众怒。人们的疑惑在于,关于迟到这件小事,明明可以用嘴进行教育,却为何要用这种近乎羞辱性的身体惩罚?作为人类工程师必备要素的师德,又该何处安放?
再把视线回到这起因吸烟而导致的师生争执中,语境又有不同。和迟到等校园常见现象相比,吸烟大概就属于异类,且有明文规定予以严格限制。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就要求:“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其中就包括宿舍。姚某作为学院副院长,自身就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不但要率先垂范,还要认真做好具体校园学生生活的管理工作。但事后发生的激烈争执,却已不在正常的教育范畴。
姚某的暴力使然,大概是面对吸烟学生抵触之后的技穷,从而导致情绪的负面爆发。这也从一个侧面凸显出当下教育者的无奈,就是“一个人在战斗”的窘状。学生们无师自通的吸烟行为,多是受社会风气和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有些还是和家长的“有样学样”。不过,社会普遍认为的是,学生吸烟的习惯纠正应该让学校来承担,因为这是“教育”,而家庭则退居次席即可,全然不对自己“三省吾身”。在成绩、责任和期望的诸多诉求下,学校却往往深感无力,加之社会对校园具有凡事都要放大的天然属性,因此,教育者身陷苦楚无人倾诉的境地。
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赋予姚某用暴力手段来惩戒学生吸烟的豁免权。动用暴力代表着教育者的无能,更触犯《教师法》的底线。教育讲究方式方法,这是每个教师都奉为的圭臬,但在执行层面,往往被急躁情绪和功利思维给扭曲。老师的一举一动都是塑造学生精神世界的一砖一瓦,不恰当的教育方式不仅不能教好学生,甚至会给学生的一生造成难以磨灭的阴影,而上升到拳脚相加的暴力,更是摧毁学生本就敏感脆弱的价值观体系,未来,他的成长道路,恐怕将更加拒绝来自成人世界的种种友善。
主动深入学生,畅通师生沟通渠道,认真做好学生的心理干预和疏导,是很多教育者解决校园矛盾与问题的办法,卓有成效,但精力和时间也要花费不少。此外,这样做,需要为人师表者主动为自己“怯魅”,把原本高于学生的威仪感给主动降低,甚至去当学生的“学生”。这种换位,的确让不少教育者难以接受。他们已经被固有的权威式教育所主导,轻易不愿屈尊,从而导致方法和路线的单一,甚至是粗暴。现在看,重新拾起走进学生并平等沟通的这种能力,应该是每个教育者“再教育”的一个契机。毕竟,教育是终生的事,对于教育者本身,也不例外。(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谢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