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成果署名的那些潜规则
暑假,许多老师要么外出旅游,要么在家休息。可对教科室主任来说,就是最苦最头疼的时候:要写结题报告。
现在的教科研成果,不是四五千、六七千字就能对付过去的,没万把字,是过不了关的,甚至七八万、十几万字的都有,而且图文并茂,装订成册。足足要忙上一两个月。忙,对自己有用,那倒还有口气透,可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第一作者不是署校长的名,就得署书记的名。具体干事的,最多署第二作者。
早几年,第二作者后面加“(执笔)”可以派些用场,现在啥用也没了。你说,我是不是在白忙?上次,我到区教科所送材料,顺手翻了翻那里的申报表,发现第一作者清一色都是校长或书记。你猜,教科所王副所长怎么说?——我知道课题基本上是你们教科室主任熬夜熬出来的,但署名时,最好还是退居幕后,这是通例,算不算潜规则?不要管它……
这是一位中学教科室主任,在这个暑假发的抱怨。其实,这样的抱怨以前也听到过多次。
如今,不少中小学校,设有专门的教科室,与教导处同级。教科室分管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主要工作是两块:一是抓教师的学科科研;二是抓学校的教育科研。前者俗称“学科论文”;后者俗称“大课题”。
“学科论文”的署名没啥问题,谁研究谁写作,就署谁的大名。因为这是个人行为,研究时间和费用都是由个人支出的。“大课题”的署名之水就有些深了。因为它通常是以课题组的名义申报的。课题组成员一般为五六人或者更多。组长基本上就是校长或书记,副组长通常是教科室主任。课题方案设计、具体实施、结题报告的撰写等,当然都是教科室主任的事。
“大课题”关系到学校的名声,为了出成果,少不了请上面的专家莅临指导——开题论证、实施指导、报告写作。这论证,那指导,当然是要费用的。根据眼下的行情,来一趟,说几句,一两千元是毛毛雨;三五千元刚刚湿衣裳;再多点呢,财务操作上难,不如再送些土特产,双方都安全。
这费用谁出呢?当然是学校。学校出费用,只有校长有签字权,教科室主任想签也签不了。即使这位校长叫不出课题的全称,即使从来也没有过问一下,即使没有写一个字,课题组组长和第一作者都还是校长,除非校长愿意让给书记或者副校长副书记。
笔者曾经见识过这样一件事:某重点中学有一个市级重点课题,是2015年4月立项的,课题组组长是当时一位姓邱的校长。是年7月,邱校长调离该校,一位姓庄的接任校长。课题的实施时间是两年,组长自然换成了庄校长。一年半后,庄校长又调离该校,一位姓柳的校长来接替。此时,课题的研究工作已经接近尾声,课题成果报告已有雏形。第一作者署谁呢?署庄校长,显然不大适合:立项的时候,他不在;结题的时候,也走人了。署柳校长的大名呢?总觉得不大应该,他新来乍到,根本没时间过问这个课题。想评职称的教科室主任想署自己的名,可又不敢。后来,他向兄弟学校的同行征求意见。他们建议,还是署柳校长为第一作者比较稳妥,县官不如现管。课题报告上报之前,教科室主任向校长汇报了署名的问题,柳校长倒是推辞了几下,但态度似乎并不坚决。
学校的“大课题”,假如斗胆署了研究者自己的大名,会怎么样呢?某小学有个课题,立项申报时,第一负责人是校长,后来校长因病长期住院,学校日常工作就由副校长全面负责。课题的第二作者是教科室主任,因为他年纪较大,不想再干这事了,就物色了一位副手。课题的事就全部交给这位副手了。结题报告完成后,副主任问主任,怎么署名?主任说,都是你做的,第一作者就是你。副手年轻,门槛不精,就老老实实署上自己的大名。获奖结果公示后,本校倒没有什么反响,可这位副主任的同学以及其他学校的教科室主任,纷纷打电话:你怎么是第一作者?他仔细琢磨了一下所有获奖课题的署名,“刷”地一下子脸红了。
中小学这样的科研生态,影响教科室主任的积极性还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会大大削弱了校长的科研意识和能力。更为严重的是,个别校长竟然会产生出这样的心理:校长评高级职称,也需要论文,一篇可以是“大课题”,另一篇必须是自己所教的学科论文。如果拿不出学科论文,教科室主任多多少少也要担一点责任。即使教科室主任与校长不属于同一学科的,也不能推得干干净净。谁叫你是教科室主任?你应该把我校长要用的论文想办法搞定。——这是什么心态啊!
没有具体研究,没有花费精力,因为有权,就可以署第一作者之名,就可以把人家的研究成果占为己有,这算不算剽窃呢?谁来治理这种现象呢?
(作者为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