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免费师范生正式进入了“公费”时代。
《办法》的出台,意味着试行了10年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废止了。《办法》从选拔录取、履约任教、激励措施、条件保障等方面,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予以改进和完善。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两免一补”公费培养,以及毕业后安排就业并保证入编入岗等优惠政策,增强师范生就读师范、毕业后当老师的自豪感。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梳理发现,我国的师范教育在近几十年中从定向教育演变成并轨招生,并在2007年试行免费师范生制度。
当时政策规定,免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地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退还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据统计,截至2017年,我国已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1万人,在校就读3.1万人,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许多中西部地区中小学实现了接收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毕业生“零的突破”。
然而,近年来免费师范生“违约”的现象不断增多,对于政策服务要求的争议不断。
据2014年华中师范大学一项对该校153名免费师范生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38.56%的学生后悔成为免费师范生,有24.18%的学生表示自己将来会违约。不想将人生中最适合奋斗的10年奉献给教育,是他们后悔的重要原因。
对此,华中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马敏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局限性,体现在对学生的限制过多过死,缺乏一定的灵活性,并且不能考专业研究生、不能出国,造成学生学习动力不足,长此以往也会对师范院校的学术水平造成不良影响。
此次,《办法》将履约年限从10年调整为6年。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调整将惠及10万名左右公费师范生。任教6年刚好能完成小学6年、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学周期,也为公费师范生营造更大发展空间,让政策能够进一步焕发“生命力”。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公布的《办法》制定了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进入、退出的具体办法。“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徐冬青8月15日撰文分析指出,“公费”不是私人福利,而是公共福利,享受公共福利的人不是因为穷,而是因为优秀。从“免费”作为一种权宜之计、雪中送炭的政策倾斜,到“公费”作为一种机制和升级定格,意味着强化师范生培养中公共精神、公益品格、公共责任、公共机制的系统建立。公费师范生既是一种解决现实问题的政策举措,同时有望实现教师职业价值的社会认同和价值整合的政策效应。
中国教育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孙百才教授表示,将“免费”调整为“公费”,不仅增强了师范生就读师范的自豪感,提高了师范生从事教师职业的吸引力,而且公费带有一定的政策约定,要求师范生毕业后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体现师范教育的公益性,不是一种简单意义上的“免费”。
“公费师范教育体现出了一种无差别的政策支持,有利于选拔有志于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拓宽了师范生的来源。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年限缩短为6年,更加符合教育规律和职业发展实际,更加尊重人的发展,具有更高的政策灵活性,有利于公费师范生规划自己的人生,选择多样性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孙百才说。
政策的改变让师范类学生们感到欣慰。一位免费师范生表示:“我之前考的就是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一直被人以嘲弄的语气喊免费生,感觉很廉价的样子。虽然只是名字的小小改变,也能让人觉得舒心很多。”也有网友表示,师范生是“免费”还是“公费”并不重要,关键是教师的地位、待遇是否有足够的吸引力,使得更多的优秀人才报考师范、从事教育。
“但是要保证师范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从根本上还是需要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提高教师的收入待遇,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孙百才说。(记者 叶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