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临,再加上进入暑假,青少年溺亡事故屡见不鲜。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发现,从今年5月以来,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各地溺亡事故频发。据不完全统计,广西、河南、河北、山东、安徽、广东、江西、江苏等多个省份均出现多起青少年溺亡事件,死亡人数超过90人,其中还有已取得较好成绩的应届高考生。
对此,早在5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就已发布《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结合当地水文、水情特点,做好安全教育、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全国多个省份教育部门也已专门发布预警,要求各地采取措施预防学生溺亡。
事实上,发布防范学生溺水的通知,已是教育部门及学校每年都会做的“常规动作”。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近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积极建设游泳活动基础设施、引导学生在有专业人士监护的游泳场地内游泳,这是防溺亡的长期努力方向。同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教育部门可以逐步要求中小学开展游泳教育。
入夏以来学生溺亡事故频发
根据各地媒体已有报道,进入5月以来,广西、河南、河北、山东、安徽、广东、江西、江苏等多个省份均出现青少年溺亡事件,超过90人死亡,其中还包括已取得较好成绩的应届高考生。
中新网6月4日报道,仅2018年5月,广西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26起,造成28人死亡,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为此紧急下发通知,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进入5月份以来,我区连续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甚至出现多人同时溺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令人十分痛心。”广西教育厅在通知中称。
但此后,广西又发生多起学生溺亡事故:6月7日下午6时许,灵山县烟墩镇六局村的两名小孩,趁大人不注意私自跑到村里附近山塘玩水,溺水身亡;仅仅两天后,合浦常乐镇中心小学6名学生结伴钓鱼玩水,其中3人下水游泳时溺亡;6月25日,资源县3名初中女生溺水,目前已确认死亡。
据石家庄新闻网6月4日报道,河北邯郸仅在6月2日这天就有4名小孩不幸溺亡。3日下午,邯郸市教育局为此召开紧急会议,号召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深入开展一次防溺水攻坚战。
据新华社报道,6月25日下午,安徽贵池区乌沙镇六名青少年在长江岸边游泳,其中4人溺亡。据了解,当地水流湍急,警方在岸边立有警示牌。溺亡青少年中有两名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另外两名在外地读书,放假在家。
而在此前一天,据《大河报》报道,河南省郑州中牟县贾鲁河段发生学生溺水事件:5名学生下河游泳,其中四人溺亡。
最近的一起事故更让人唏嘘:澎湃新闻7月6日上午报道,5名少年6月30日相约在山东菏泽东明县沙窝镇黄河边玩耍,两人溺水滑入急流区,目前仍是失踪状态。东明县公安局宣传科负责人崔建伟5日称,其中一名溺水者高考考了588分。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上述溺亡事故多发生在农村地区,且多跟中小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嬉戏相关。
防溺水攻坚战:有地方组织教师巡河防学生下河
面对暑期愈加严峻的防范学生溺亡形势,教育部及多个省份教育部门已经发出预警,要求各地切实采取措施防范学生溺亡,且祭出严厉的问责制度。
教育部早在5月15日的预警通知中就已明确,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故,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总结事故教训,分清责任主体,强化失职渎职问责。目前,包括江西、河北、河南、山东、安徽等多个省份均已下发相关文件。
比如,南昌新建区松湖镇潢坊村潢坊小学5月20日发生3名小学生溺亡事故,为此,江西省教育厅紧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并追查了涉事学校,最终该校校长被免,新建区教体局分管领导被约谈。
另据《大河报》报道,6月22日晚,周口市政府召开全市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紧急会议,要求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使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未成年人溺亡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宣传防范溺水相关知识,山东、河南等省份也制作了形式新颖的卡通动画,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向学生及家长传播。部分地方的做法甚至引起了一定争议:据媒体报道,湖南靖州、广东河源等地发动教师组成“巡河队”,每天定期巡逻防范学生下水游泳。
河源广播电视台6月5日报道称,巡河持续整个夏季,但教师内部对此分歧较大,有人认为巡河工作带有强制性,除了教育教学外还要牺牲休息时间,实在勉为其难。
专家:中小学应开展游泳教育
“发动中小学教师巡河的方式并不值得提倡,既浪费了人力物力,又引发了争议,同时达到的效果也比较有限。”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近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加强体育活动基础设施,尤其是农村地区相关设施的建设,以及引导孩子们在有专业人士监护的游泳场地内游泳,这是预防溺亡的长期努力方向。
在他看来,场馆条件不足的地区,也不能一味地“堵”。“更加有效的方案包括引导同学了解附近水域,掌握判断水域安全状况的初步知识等等。”储朝晖称,值得注意的是,暑期防溺亡仅依靠学校教育并不现实,家长更应承担起主要的安全监护责任。
储朝晖建议,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教育部门可以逐步要求中小学开展游泳教育。事实上,部分地区对此已有探索:2017年9月,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指出2020年实现“全省中小学毕业生人人会安全游泳”的目标;今年6月海南省教育厅也下发通知,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内游泳场地或校外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学生游泳技能培训,并建议将游泳列入暑假作业。
安徽、武汉等地此前均有表态,拟在中小学开设游泳课。根据《齐鲁晚报》6月17日报道,山东聊城“采取集中培训与游泳进校园、进体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游泳普及推广工作,今年1250名中小学生将接受游泳运动培训。
然而,游泳教育要在全国推行仍有困难。据安徽网2015年报道,安徽省教育厅、省体育局曾就该省中小学开设游泳课相关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发现制约中小学游泳课教学开展的最大困难,主要是缺乏专业的游泳课教师和没有用来教学、训练的游泳场馆。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曾撰文称,我国应该加大对学校(包括大中小学)的基础体育设施投入,让想把游泳作为必修课的学校有场馆开展教学,否则,对场馆匮乏的学校来说,讨论要不要把游泳作为必修课这个话题,是奢侈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