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6月21日消息,5月20日下午,南昌市新建区松湖镇潢坊村潢坊小学3名学生在锦江河边潢坊村河段赣昌砂石公司采砂场处下水游泳,不幸溺亡。6月20日,记者了解到,省教育厅近期对事故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目前,溺亡学生家属与赣昌砂石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善后工作处理完毕。
通报称,潢坊小学未使用《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校园广播系统,有的班级未建微信群,有的班级微信群未覆盖全部学生家长(3名溺亡学生的家长均不在所属班级微信群中),未及时推送防溺水信息。
松湖中心小学对潢坊小学使用《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督促指导不力,对上级要求在微信群转发的防溺水通知或安全提醒没有及时转发至潢坊小学,对潢坊小学建立校级、班级微信群并及时推送防溺水信息督促不到位。
新建区教科体局对防溺水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督促检查、跟踪督办力度不够,有些督促检查走过场。事发前,该局组织对松湖中心小学进行过防溺水工作督查,但未发现相关情况。
针对松湖中心小学、潢坊小学在履行防溺水工作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省教育厅督查组责成当地教育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5月29日,新建区教科体局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免去潢坊小学校长职务;扣除溺亡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第二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松湖中心小学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松湖中心小学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取消松湖中心小学本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同时,省教育厅督查组要求南昌市教育局对新建区教科体局进行约谈。在2018年度设区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中,本次事故情况将纳入南昌市考评计分。
(原题为《江西通报新建区3名学生溺亡事故督查情况 潢坊小学校长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