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娱乐|时尚|财经|军事|体育|创业就业|高校|旅游|发现|视频|游戏|汽车|青春励志
母亲与女友落水先救谁?法学老师:先救女友违法

发稿时间:2018-04-11 09:02: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假如妈妈和女友一起掉进水里你先救谁?”对于这个难倒无数男同胞的问题,昨日(4月9日),武昌工学院《经济法》老师袁岑,在课堂上从法理的角度给出了答案:子女具有救助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男女朋友在结婚之前只有“爱情”没有义务,所以“先救女友”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

  类似这样的生活趣事、话题、段子常常被袁岑引入课堂,成为她讲授《经济法》的例子,她也因此成为该校有名的“段子手”。“课堂上的段子大多是提前准备好的,有一两句会freestyle(自由发挥)。”袁岑称,每一堂课自己都会花费一到两小时准备教案。由于经济法是一门专业性强的课程,袁岑为了让学生们能完全理解这些专业的内容,会通过举例或“讲段子”的方式来教授,不仅让课堂氛围变得更加活跃,也能让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接地气”。

  比如,在讲垄断这一章节时,她脑洞大开,“学校这个封闭环境内销售两块钱一瓶的矿泉水,我是马云的儿子,我该怎么做才能打倒其他竞争者?”看到学生不解,她接着说,“一瓶水卖一块钱。既然我是马云的儿子,亏一辈子也亏不完,先让一部分亏不起的竞争者退出市场,然后我一瓶水免费卖,卖一瓶送一瓶,等到所有人都倒闭了,我就可以成功占领这个市场了。”对于袁岺的这种授课方式,她的学生是非常喜欢。“其实很多知识点如果不定期复习的话很容易被遗忘,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名词。”国贸1601班的学生张宏婕称,袁岑这样生动有趣的解释令自己印象深刻,再看到这个名词时第一个想到的不是书本上枯燥的解释,而是袁岑讲过的一个又一个的“段子”。

责任编辑:李华锡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人才招聘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Youth.cn. 请发送qnb至10658000 订阅手机青年报

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1020872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