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版《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奖励和处分办法》增设学生申诉内容相关规定,强化学生权利救济。针对这一规定,2日上午北京市第十八中学教育集团成立学生申诉处理。
北京市第十八中学教育集团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图为管杰向外聘委员颁发聘书。学校供图
据了解,第十八中学教育集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家长委员会代表、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相关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导师)、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校外法律、教育等方面专家参加。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作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学生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申诉程序和条例,并于即日起生效。
北京市第十八中学校长管杰在现场表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成立体现教育的本质,更在意未成年的意见。体现了学校教育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忽略孩子诉求方面有所改变。不仅解决了学校的问题,而且使学生学会用社会规则来处理身边的事情,让公平公正和法治思想在学生头脑中扎根。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成立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高二(5)班学生边艺璇认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可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公平意识和行为规范,增强学生自觉守法的行为习惯,同时也是处理学生、家长和学校关系的良好平台。北京十八中家长委员会代表李靖表示,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体现了学校对学生权益的高度尊重。通过申诉制度,能够让学生(或家长)与老师更加理性的面对面进行平等对话,有效弥合双方意见的分歧,加深双方的理解和认同。这不仅展现了学校依法治校的理念,同时也进一步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管杰介绍,十八中教育集团向来重视法治教育。学校戏剧社团的法治剧表演,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的法治教育活动,以及模拟法庭等增强了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