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汨罗市村民任先生年前把家里的牛卖了,好不容易存下6000多元,打算用作农产品销售的启动资金。可是,短短一个月时间,这些钱就被14岁的儿子小云打赏给了喜欢的主播,只剩下300多元。快手客服人员表示,如有证据显示,该账户消费是无行为能力人在无监管的状态下进行的,他们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退还全部消费。(《潇湘晨报》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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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打赏主播的新闻很多,几乎每一则新闻背后都有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湖南长沙12岁女孩萍萍在手机唱歌游戏里“打赏”,花掉了妈妈3万多元;深圳11岁男孩玩手游花光家中3万元积蓄;武汉10岁男孩玩游戏充值5.8万元;上海的孙女士发现银行卡上25万元血汗钱“不翼而飞”,原来,是13岁女儿小卞打赏给了男主播……未成年人网络消费麻烦不断,乃至日渐表现为一种常态化的消费模式,引发了社会公众的普遍焦虑。
这一现象甚至催生了专门的法律服务。据媒体报道,陕西律师赵良善曾代理多起未成年人充值消费案件,先后无偿为5个家庭追回未成年人擅自充值钱款44500余元。在这个过程中,为了证明是少年自己进行的游戏活动并充值,仅公证处对律师取证过程进行公证的步骤就多达107个。对于更多的家长而言,如此“追讨”耗时耗力,“举证”繁琐复杂,实在是不堪其累。
“少年”不计后果地动辄打赏数千元、数万元,不仅会产生扭曲的消费观念,影响其世界观、人生观;也会给家庭带来实实在在的负累。一头牛轻松地被用来打赏,甚至没有激起任何水花,也未免太过分。
尽管直播平台客服人员表示,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法律上有退还的可能,但很多时候,这种“事后补救”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盲目消费,更何况,这一追讨过程往往异常繁琐,会额外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与其事后亡羊补牢,为什么不多一些事先的约束呢?目前的打赏机制,应该有相对完善的注册规定,比如,设定对未成年人的特定保护,要有身份证验证等步骤,特别是应该对玩家的年龄多一些禁止设置,尽最大可能防范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
这些禁止性设置,单纯从技术层面看,并不复杂,也并非难以操作。更多的时候,不过是一种普遍性失明罢了。平台需要流量,而监管部门往往也缺乏未成年人保护的刚性约束。大家说起“保护孩子”都会头头是道,可很多直播平台的主要目标群体,往往就是孩子。泛滥、无节制的直播不仅吞噬了孩子的时间和注意力,也催生了众多扭曲的消费习惯。
也因此,从监管的层面看,除了尽快出台相关规定,需要明确限定直播打赏的限额以及单笔额度,明确规定要有消费提醒,对未成年人打赏要有取消交易的相关约定。此外,也必须正视网络直播等对孩子的影响,这实际上是一种治本之举。可以说,只要网络直播依然缺乏约束,“父亲的卖牛钱被打赏”之类的新闻,注定会层出不穷。
当然,教育也该与时俱进。当人们都在欢呼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时,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到,有必要针对互联网带来的消费陷阱,设置一些预防性的教育,以帮助孩子们提高鉴别、认知、适应能力?家长也应该检讨,决不能一错再错,先是疏于教育,甚至粗心到钱被划走都不能及时察觉,然后又是一味指责孩子,这样不仅对孩子不负责任,也显然很难形成一种有压力机制的社会氛围。说到底,管住孩子的手,绝非一蹴而就。这其中,既是一个外部影响内化的过程,也是一个内生动力的激发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