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意大利罗马法院审理了一起肖像权及隐私权案。一位母亲在社交网络肆意发布16岁孩子的照片,被孩子告上法庭。结果,法庭依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意大利《版权法》及《儿童权益保障法》等,要求母亲删除所发布的全部子女照片,日后未经子女同意,禁止发布子女肖像或涉及子女隐私的信息,否则将对其处以1万欧元的罚款。这个判决,让不少喜欢“晒娃”的人,惊出了一身冷汗。
“晒”,可谓信息时代的一个全球性现象,是智能手机普及、自媒体及社交网络发展的产物。“晒”本身有着分享的意味,一本书、一首歌,烦恼和快乐……让周围的人更多、更好地了解自己,也能给朋友提供更多信息,不无正能量释放。
“晒娃”也是如此。小生命的成长让人激动,分享孩子的重要时刻是人之常情。在美欧国家,“晒娃”也是个热词。根据调查,德国71%的母亲都会在社交媒体上传孩子两岁以下的照片;早在2010年,美国两岁以下的孩子中80%有照片出现于社交媒体上。即便美国“第一女儿”伊万卡、英国王妃凯特,也是“晒娃”晒得不亦乐乎。
晒归晒,问题也不少。像罗马那位母亲遭遇的一样,英国、德国、法国、葡萄牙、美国等国都曾有人因未成年肖像问题对簿公堂;“脸书”早在2010年就因滥用未成年人肖像遭到集体诉讼。为什么“晒娃”会晒出官司?最直接的原因是安全问题。
在鱼龙混杂的社交媒体中,过度分享孩子的照片和私人信息,将孩子的姓名、常出现的地点、学校等信息公开在网络,容易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还可能造成信息盗用。澳大利亚的儿童网络安全专员曾发现,数以千万计的儿童照片出现在网络上的儿童色情群组中。甚至还有“电子绑架者”,从他人社交媒体复制孩子照片并声称是自己的孩子,达到奇特的心理满足感。
更深层次的是伦理问题——孩子是不是父母的“私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子女并非父母私有物,孩子虽少不更事,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自己的权利,包括对自身照片的使用。2016年,华盛顿大学和密歇根大学以249位家长和他们的孩子为样本调研发现,对于“晒娃”前是否应该征求子女的意见的回答,孩子答“是”的比例是家长的两倍多。而以长远计,孩子长大后会不会对网络上自己的旧照不满?恶意评论又会不会对孩子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正因此,各国对于“晒娃”,出手干预管制的也不少见。2016年,法国国家宪兵队特地针对“脸书”的一项“晒娃”行动发出警示;在美国,给孩子拍裸照可能被判定为猥亵行为,若发上网事态则更为严重。在“晒娃”一事上,尊重未成年人意见,保障其隐私与安全,必须置于首位考虑。作为国家和社会,未成年权益保护,需不断完善其隐私的立法司法保护工作,政府及互联网企业应更新技术监管手段,建立快速举报和处理机制,给未成年人数据设置更高隐私级别。
什么才是“晒娃”的恰当打开方式?是询问孩子:我想晒出你的照片,你同意吗?是询问自己:晒出这张照片,真的合适吗?
这是值得思考的。谨慎“晒娃”,关乎尊重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