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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亲友性侵少女案”:其母借少数媒体炒作

发稿时间:2018-02-02 08:55: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近日,十年前发生的14岁少女“汤兰兰”系列轮奸案再次引发关注。今日,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五大连池市政法委关于汤某秋案情的回应》,称汤母释放后串联其他犯罪嫌疑人,连续到非指定场所上访,并且借助少数媒体肆意炒作,向当地政法部门施压,企图翻案。

  《回应》全文如下:

  五大连池市政法委关于汤某秋案情的回应

  2008年,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发生了一起系列轮奸案。几年间,被害人汤某秋(有网文称“汤兰兰”,时不满14周岁)先后多次遭到了十余个亲属和村民强奸(以下简称:汤案)。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08年10月27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接到举报,于10月28日立案。经过近两年的依法侦查,查清汤案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移送审查起诉,交付审判。

  2010年10月22日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了汤案,审判机关分别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汤某海无期徒刑,判处万某玲、刘某海、纪某才、梁某权、王某军、李某才、刘某友、徐某生、陈某付、于某军10人5--15年有期徒刑不等。

  黑河中院判决后,汤案犯罪嫌疑人以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为由,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10月26日省高院经审理,依法做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二、刑满后个别涉案人员违法情况

  2017年6月29日汤某秋的母亲万某玲释放后,相互串联陈某付、于某军等以不同的方式开始连续到非指定场所上访,并且借助少数媒体肆意炒作,向当地政法部门施压,企图翻案。

  2018年1月28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在开展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中,在龙镇抓获了四名卖淫嫖娼人员,其中,两名嫖娼人员正是汤案涉案人员。

  五大连池市政法机关提醒广大网友,不要听信、传播网络上别有用心之人断章取义,混淆视听的不实炒作,同时我们将支持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诉求。

  五大连池市委政法委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李华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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