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家长“三点半烦恼”,政府听到了吗
今年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弹性离校”工作指导意见》,试点“弹性离校”,从主城区向城乡所有小学全面铺开实施。一石激起千层浪,小学放学时间过早,家长接送难的“三点半问题”,再次成为舆论聚焦和热议的话题。
这个问题,由来已久。1990年6月4日,国家教委发布《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大学不超过10小时。于是,小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逐渐成为不可逾越的政策红线。客观来看,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为了保证小学生的休息时间,呵护小学生健康成长,初衷良好。可是,由于小学下午放学时间过早,和家长下班时间缺乏衔接。这项政策的溢出效应,就是带来家长接送不便等问题,且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一个牵涉广泛的社会问题。有鉴于此,南京市率先破冰,推行“弹性离校”,以方便广大家长接送孩子,随后,教育部顺势而为,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弹性离校”课后服务合法化,并做如下定位: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站在社会治理层面看,“三点半问题”的产生,是一项具体政策实施后关联发生的溢出效应,而课后服务政策的出台,则是对广大家长实际困难的一次积极响应,也是对教育生态负外部性问题的一次主动纠偏,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发展观。实事求是的说,任何一项政策或者行政措施的推行,都难以做到尽善尽美,会或多或少的产生溢出效应。作为整个社会生态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教育行业同样面临一些具体治理政策的负外部性问题,譬如“三点半问题”,譬如校内减负校外增负问题,等等。
再来看看减负问题。这些年来,教育主管部门为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课后作业量等,都作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早在1988年,国家教委出台的《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就很详细:一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二三年级每天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后来,相关政策不断出台,要求亦是大同小异,关键词就两个字:减负。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小学初中阶段,尤其是公办学校,学生校内课业负担的确有所下降,但是,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校内放羊校外厮杀现象,却不可遏制,且愈演愈烈。校园内减掉的课业负担,在校园外,学生们被要求匆忙奔走于各个辅导机构之间加倍补了回来。这一现象的背后,是一个社会治理悖论,经过这么多年努力,学生课业负担不是减轻了,而是转移了,问题没有被解决,问题只是被转移,甚至在转移过程中,呈现渐趋加重的态势。而且,由于教育多元化供给不可逆转,校外辅导行业只能被规范,无法被取缔,于是,教育系统内的减负努力被钝化于无形,面对为学生疯狂打call的校外辅导机构,教育主管部门虽不是束手无策,而实际上手段有限。
良好的减负初衷,背离的增负结果,系统内的问题最终外化为生态之外的负外部性。当然,这种背离与外化,系多种因素叠加所致,如多元供给的外部环境影响,部分家长望子成龙的更高期望与自我加压,以及个别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催化因素等。
但是,必须看到,校园内减负引发的家长对于学校教学质量的担忧,加剧了群体焦虑感。尤其是小学阶段,由于小升初是直升,没有考试,过程中又缺乏统一的学业测试验证。的确有些学校,特别是公立学校,存在放羊现象,老师教好教坏,全凭师德良心,缺乏刚性衡量标准,家长难以掌握孩子真实学习情况,就会担心孩子课堂上吃不饱,只好课后开小灶,上各种辅导班。是故,不但学生负担没减轻,家庭教育成本更是成倍增长。要有效缓解这一负外部性问题,在教育生态之内,需要综合施策,其中关键一点,就是适度强化教学质量和学业水平测试,对于国家课程大纲涵盖的知识点,确保学生应会尽会,从而让大部分家长放心,把孩子更多的课外时间,用于体育美育学习,促进全面发展。
任何政策的出台,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外部性问题,作为政策制定者,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其负外部性问题,注意倾听各种建设性意见,并根据形势变化,坚持问题导向,适时适度予以调整和纠偏,是一种正确的姿势。教育,概莫能外。
(陆建国 作者为江苏连云港赣榆区教育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