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丽)日前,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国培计划”“省培项目”和“职业教育项目”管理遵循“按需施训、统筹兼顾、规范有序、提质增效”原则,切实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
《办法》规定,省教育厅根据全省教师培训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全省教育发展实际及教师队伍建设现实需求,编制年度教师培训项目计划。承训单位应在充分调研培训需求和本省教育发展实际的基础上,科学研制项目实施方案,培训内容要针对性强,模块与专题设计科学合理;每个学科(班)配备省外高水平专家两名以上,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50%;实践性课程比例不低于50%;不少于50%的课程采取“专家讲解+分组研讨+小组展示+总结讲授”的方式,杜绝满堂灌。
《办法》要求,省教育厅组织由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教育技术等领域专家组成的项目评审专家,遴选项目承训单位,公布学员遴选条件,下达培训计划。承训单位须严格对照项目要求,开展训前需求调研,完善实施方案,优化课程内容、教学安排、师资配置及考核标准等。并严格按照核准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培训内容、课程设置等核心要素。培训教学应当坚持学用结合,严禁以单一讲授代替培训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