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加快构建基础教育现代治理体系的十条措施》。山东聚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改进教育管理方式、优化学校运行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以进一步优化政校关系,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调动师生发展动力,凝聚各方育人合力,统筹提升治理效力,加快构建基础教育现代治理体系。
在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方面,山东提出,保障学校在人员岗位选聘、绩效工资分配、课程教学实施、预算经费使用、社会资源统筹等方面的自主权,做到应放尽放、能放尽放。
在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和激发教师队伍育人活力方面,山东明确,推进中小学校长(党组织书记)专业化建设,完善选拔、评价和退出机制;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后备人才培养和干部交流任职制度。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加强教师培养配备,深化教师评价改革破除“五唯”,完善岗位分级聘用和发展性评价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强化班主任及优秀教师成长激励。
在健全学校评价体系方面,山东提出,实行基于任期和年度目标的学校评价和书记校长考核制度,坚持健康第一、五育并举,突出品德、体质、心理、学业均衡等关键指标,健全“规范+特色”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