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怡晗 通讯员 顾俊丽)近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举行的“越读悦成长”中小学阅读展示活动现场,浙江省正式启动“校校书香校园”建设。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书香校园”建设基本要求清单(参考版)》(以下简称《清单》)的要求,浙江将通过保障阅读基础、利用馆藏图书、配备阅读指导教师等方式,营造“处处可读、时时能读、人人乐读”的校园阅读环境。其中,在阅读空间设置上,《清单》要求学校内设置图书馆或阅览室,有条件的学校设置电子阅览室,或在校园内的公共空间设置方便学生随时阅读的图书角。在图书配备上,《清单》要求小学、初中、高中学校生均图书配备册数分别不少于25册、35册、40册,并保持图书适度更新。在保障和师资层面,《清单》要求学校每年度安排阅读活动经费,并至少配有1名专职或兼职的阅读指导教师。
“为了加强学生深度阅读,我们还重点对学校馆藏图书流通率作出了要求——每年不低于15%,引导学校图书馆里的优质书籍更好地流动起来。”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各地将以《清单》要求“全覆盖”为目标,实现校校覆盖、处处书香。
长期以来,浙江省深入实施中小学“书香校园”工程,农村中小学生均图书远超全国平均水平。目前,全省已建成标准化校园图书馆近5000个、认定“书香校园”1400余所,中小学生图书阅读率达94.3%,人均年阅读量18.1册,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