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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普法不妨多些“儿歌体”

发稿时间:2026-03-30 09:27:00 来源: 中国教育报

  面向孩子们的普法应少一些“法言法语”,多一些“童言童语”

  “小朋友们要牢记,人人都有小秘密……”近日,在重庆渝东南武陵山区腹地,一首原创防性侵儿歌《守护身体小秘密》在孩子们中间唱响。这是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联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活动产生的社会效果。没有枯燥的法条堆砌,没有生硬的说教灌输,取而代之的是朗朗上口的“童谣”旋律,孩子们在情景模拟的欢笑声中不知不觉形成了权利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

  中小学普法教育是筑牢法治中国根基的“播种工程”,是帮助孩子们明辨是非、学会维权的重要手段。它既能防“熊孩子”变“坏小子”,又能教“乖宝宝”勇敢维权;不仅能给孩子们的成长装上“法律导航仪”,还能为他们披上安全的“铠甲”。

  但在现实中,法治宣传教育面临诸多窘境。有些人把普法当成了“发传单、挂横幅、开讲座”。普法老师在台上讲得口干舌燥,台下听得昏昏欲睡;有的宣传册子印得精美,可孩子们翻两页就丢到了一边。一方面,普法教育的形式单一,学校多以法治讲座为主,难以契合孩子们多元化的学习偏好,互动性和体验感不佳;另一方面,在内容选取上,生硬的法律语言超出了孩子们的认知能力,与他们的日常生活存在一定距离。

  那么,给孩子的普法,究竟该长什么样?渝东南这场普法活动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通过儿歌、顺口溜的形式,把枯燥的“法言法语”转化为孩子们听得懂、记得住的“童言童语”。儿歌节奏明快、顺口溜押韵好记、情景剧生动有趣、短视频传播力强。这些形式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无门槛、易识记。更重要的是,这种“儿歌体”普法形式打破了时空的限制,随时随地都可以学记。一首好的儿歌,可以在放学的路上唱,也可以在家里唱给妈妈听。

  给孩子们普法,必须明白一个道理:孩子们的思维是形象的,不是抽象的;他们的记忆是感性的,不是理性的。用成人的语言跟他们讲“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不如用儿歌告诉他们“同学相处要友好,欺凌他人责难逃”;用大道理跟他们讲“如何防范陌生人”,不如用情景剧演一遍“如果有人说带你去找妈妈该怎么办”。面向孩子们的普法应少一些“法言法语”,多一些“童言童语”。

  当然,创新普法形式不是一味地追求热闹,更要追求有效。在创作普法作品时,必须俯下身子、走近孩子。要了解孩子们喜欢什么样的旋律、习惯什么样的表达,要结合城市、农村的实际,针对不同年龄段的特点用心“创作”。在城市,记住爸妈的电话号码和拨打110比背法条更有用;在山区农村,可以把安全知识编成接地气的顺口溜;在小学低年级,可以多采用绘本和情景剧;在幼儿园,可以设计互动游戏和律动操。普法的“工具箱”里,工具越多越好,但每一种工具都要“趁手”。

  寓教于乐的“儿歌体”普法方式,不仅能让孩子学会唱一首歌,更是通过艺术化表达和情境化体验,将法治教育从课堂搬向生活,从书本融入实践。孩子喜欢、家长欢迎、社会需要,就更容易构筑起“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普法新生态。

  司法机关、教育部门、妇联组织等在普法中不妨多些“儿歌体”,让好的普法作品以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形式进校园、进村庄、进社区、进家庭,走进孩子们的心里,让孩子们在法治的阳光下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

  (作者系湖南警察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