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微短剧市场爆发式增长,儿童演员群体快速扩容。一些孩子常年穿梭于各地片场,演绎着远超年龄认知的剧情,甚至把戏里的暴戾言行带入现实。2026年初,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要求遏制“成人化”倾向,纠偏“工具化”倾向,抵制“娱乐化”倾向。这也提醒我们,守护儿童身心健康,有必要筑牢法律保护的刚性屏障,让儿童类微短剧行业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儿童类微短剧行业乱象,本质是资本逐利逻辑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失守。身体层面,超长工时在短剧行业内较为突出。部分剧组为压缩成本,拍摄节奏高度紧张,儿童演员常常凌晨开工、深夜收工,甚至要在寒夜里完成淋雨戏份,严重影响其身体健康。心理层面,成人化剧本让儿童演员过早接触暴力、功利化、情绪化内容,容易导致儿童出现认知偏差、行为模仿等问题。例如,有的孩子将剧中的极端语言、强势姿态带入校园生活。权利层面,部分儿童演员长期在剧组活动,有效学习时间不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难以得到充分保障,本应完整的童年被碎片化的拍摄挤占,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资本追逐流量、家长追求短期利益的工具。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已为儿童演员权益保障划定底线。劳动法明确,文艺单位可例外招录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但必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明令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活动。但面对快速迭代的微短剧行业,现有规范仍存在细化不足与执行短板。例如,儿童演员每日工作时长上限、夜间拍摄禁止边界、不良戏份认定标准、监护职责监督机制等关键事项,均无明确可执行的法律细则。同时,现行微短剧分类分层审核制度中,大量投资30万元以下的微短剧由网络视听平台自审。而平台的流量导向,容易导致审核把关宽松,让违规内容绕过监管,形成保护漏洞。
为儿童演员筑牢法律保护网,需要构建全链条、全流程治理体系。首先,要加快现有法律法规的细化落地,针对未成年人演艺活动出台专项配套规则。例如,严格限定儿童每日拍摄时长并明确作息要求,禁止夜间高强度拍摄;不得安排暴力、惊悚、成人情感纠葛等超出未成年人身心承受能力的戏份;建立拍摄前剧本审核与未成年人权益评估机制,将所有商业化制作、面向公众传播的涉未成年人微短剧,纳入省级广电部门备案审核范围,从源头杜绝违规内容。
其次,要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与约束,斩断“啃小”利益链条。家长既是监护人,往往也是子女参与演艺活动的经纪人。当监护职责让位于名利追求,孩子便失去第一道保护防线。法律已然明确,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接受义务教育,是家长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对于将子女作为谋利工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要建立约谈教育、行政处罚的全层级惩戒机制,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责,甚至撤销其监护资格。同时,可借鉴域外经验,建立儿童演员收入信托制度,明确固定比例演艺收入存入专属信托账户,除未成年人教育、医疗等法定必要支出外,账户资金需待其成年后方可自主支配。
最后,必须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引导。要明确相关平台为内容审核第一责任主体,建立涉未成年人短剧全流程审核机制,对违规上线、整改不力的平台,依法予以高额处罚、业务限制等严厉惩戒。同时,引导行业树立正确创作导向,摒弃靠猎奇、成人化内容博取流量的模式,多创作出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的优质内容。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童年不该被流量裹挟,更不该成为资本逐利的牺牲品。微短剧行业发展,绝不能以牺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代价。以法治刚性划定行业边界,以全链条监管压实各方责任,才能既守护好孩子们的纯真童年,又推动微短剧行业走上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作者系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