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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合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发稿时间:2026-02-10 09:47:00 来源: 中国教育报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

保护未成年人应重保护又赋能

  ·提要·

  面向未来,要更好地规范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需要超越简单的“堵”与“放”,转向营造培育数字时代合格公民的系统性生态。

  当前,我国已形成以专门法律为核心、相关法规为支撑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体系。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网络保护”专章,奠定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系统规定了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具体制度。

  然而,如何将规定有效转化为对未成年人的实际保护,依然面临现实挑战。面向未来,要更好地规范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需要超越简单的“堵”与“放”,转向营造培育数字时代合格公民的系统性生态。

  第一,推进精准化监管,压实平台主动识别与干预的义务。应推动平台利用行为分析、内容关联等技术手段,建立更有效的未成年人用户识别模型。对于识别出的未成年人,应通过算法机制对其给予强化保护;对传播量达到一定规模的涉未成年人内容,强制平台启动人工评估与干预程序。第二,探索差异化接入,审慎评估年龄限制措施的引入。对以“陌生人社交”“全网公开传播”为核心特征的社交平台,应考虑设定最低使用年龄门槛。同时,将需要监护人同意的个人信息处理年龄门槛至少提高至16周岁,使之与我国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劳动权利及更高年级学生的认知水平更相匹配,实现对未成年人更广泛的保护。第三,深化网络素养教育。通过法治绘本、主题实践、校本课程等多种形式,帮助未成年人理解隐私权、个人信息自决权、网络霸凌、“信息茧房”、算法推荐等概念,培养其对热点事件、AI生成内容的质疑、求证与反思能力。第四,激活普法与社会支持体系。应立足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研究者等专业力量投身高质量普法产品创作与线下宣讲,鼓励高校法学院设立普法实践学分。同时,通过社区、学校等渠道,提升家长数字素养,筑牢家庭保护第一道防线。

  保护未成年人,绝非将其隔绝于数字世界之外,恰恰相反,应该重保护又赋能。

  (本报记者 杨文轶 采访整理)

中国教育报微信公众号用户:

管好社交媒体使用是全社会的责任

  @Hauru:应该严格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比如年龄太小的孩子,10岁以下之类的,不能接触社交媒体。

  @史地龙Steelon:该管的不只是未成年人,成年人也应该以身作则。

  @巢湖边的杰西卡: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的时间,是全社会的责任,不能把担子简单地压给家长或者老师,对内容创作者也要有必要的约束。监管者也要对网络平台内容划定严格的等级限制。

  @哈哈:未成年人使用智能手机必须从国家立法角度严加限制,尤其是应加强对网络游戏、不良网页及短视频的限制。

  @小龟:我是大学生,个人认为要管,但是不能“一刀切”禁止。社交媒体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知识内容,也有一些“烂梗”。

  @逃名散人:更重要的是管理网络内容的生产者。问题表面是在说未成年人思维认知的客观不足,导致他们在庞大的网络信息中容易受到负面影响;实则成年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生理上虽然日趋成熟,但思维思想缺乏足够的、系统的引导。因此,在今天,教育不应止步于学校,更应该在社会上形成风气,严加管束网络内容生产者的同时,合理科学地引导用户正确消费、认识网络平台带来的信息资源。

  @美好:平台加强监管,不推送不良视频,(这样)网民就不会接触到,实现从源头杜绝。同时,国家应出台有关法律制裁和监督。

  @406居士:其实也没必要完全管控,可以推出一种学生手机,只有上网查询资料和通讯的功能,取消刷视频、打游戏等功能。

  @育见555: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意志不坚定,难辨是非对错,易被诱惑、被误导,容易上当成瘾。期盼国家尽快立法,加强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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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