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仁鑫)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动教师减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教师主责主业回归教育教学。
《通知》明确,严控行政事务与进校园活动,建立省、市、县三级教育主管部门发文与教师减负一致性评估机制,将是否增加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和超出教师职责范围工作作为发文前置审核内容;要求不得随意设置创建示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等事项,严禁以调研、评估、指导等名义变相开展检查,不得以留痕资料作为评价依据;在社会事务进校园方面,实行“白名单+提级管理”双保险,未列入“白名单”事项原则上不得进入,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得超过6次,对市县进校园事项进行提级管理。
《通知》强调,优化人员管理与数字化应用。其中,聚焦借调、值班两大痛点,明确要求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借调中小学教师,不得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等无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值守。在数字化应用上,强调精简数据填报,统筹推进“一网统管”“基层一表通”。
《通知》提出,要完善权益保障与监督问责的机制。教师权益保障重点关注“课后服务”与“培训管理”。鼓励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探索“时间银行”等弹性工作模式,不得将课后服务情况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硬性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