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幼儿园办托班要做好条件保障
发稿时间:2025-03-16 09:31:00 来源: 中国教育报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全国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在首场“部长通道”上回应教育热点时表示,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3岁的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切实把生育、养育和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为老百姓提供更多实惠。应该说,幼儿园办托班是发挥学前教育资源优势提供托育服务的一种有益尝试,目前仍处于探索过程中。但做好条件保障,应成为幼儿园办好托班的一个前提。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均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等要求。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既能解决托育问题,又能解决幼儿园生源不足问题,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地方政府应做好条件保障,把这项惠民举措落实好。
做好条件保障,先要认真摸清学前教育资源“家底”。这几年,受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的影响,一些地区出现了局部性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和富余并存的情况,且处于动态变化中。与此同时,国家鼓励各地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于是在一些资源有富余的区域,办托班越来越成为一种选择。但也要看到,这种选择要建立在对学前教育资源的科学研判上,即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如何?是否有余力?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做好对学龄人口变化的监测,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资源统筹调配机制。
做好条件保障,也要评估好幼儿园现有资源环境。幼儿园办托班是“新生事物”,探索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问题。幼儿园是否具备开设托班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是需要具体考虑的问题。现实中,也存在有的幼儿园开设了托班,但没有获得相应运行经费支持的情况,于是只能挤占原有经费来维持;也有的幼儿园对于托班教师应该具备什么资质比较模糊,难以保证科学的照护服务。因此,幼儿园适不适合办托班,需要因地制宜综合考量。
做好条件保障,还要理顺幼儿园办托班的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幼儿园办托班牵涉多个部门,有一个逐步理顺的过程,探索中遇到的问题,也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明确谁主管、谁负责、怎么办等事项,才能让好政策出好成效。例如,山东省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从省级层面统筹协调、打破壁垒,出台了《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教育、财政、卫健等多部门合力推进政策贯通,让幼儿园在多元化托育服务机构中,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有了收费、师资配备、保教服务等工作如何开展的依据。
此外,对幼儿园办托班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是做好条件保障的题中应有之义。比如,有的地区对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招收的托班幼儿,一并纳入学前教育生均财政保障范围,使得普惠园提供普惠托育有了财政兜底,给幼儿园吃了“定心丸”。
普惠托育事关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能不能托得起、托得放心、托得安心,决定着老百姓是否选择托育。当下,“家门口就能上好园”越来越成为现实,幼儿园办托班具有安全性、专业性、教育连续性等优势。各级政府支持幼儿园办托班,既要评估现有条件是否具备,也要为幼儿园排忧解难,进一步健全财政、收费、师资等保障机制,提高幼儿园开设托班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