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谨防未成年人沦为电诈“工具人”
发稿时间:2025-02-25 10:27: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7件人民法院审结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严惩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蛇头”,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严惩再犯、惯犯,明确释放从重惩治的强烈信号,督促犯罪分子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一盘踞在柬埔寨王国的跨境电诈集团3名首要分子被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
这一诈骗集团通过特定方式筛选出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女性,通过被害人手机号码批量添加网络社交平台好友,冒充“高富帅”依照预定话术与被害人网络聊天,骗取信任后推荐被害人下载由该集团控制的虚假投资或赌博网络平台,先通过后台操控让被害人小额获利提现,再不断引诱被害人充值,待被害人投入大额资金后,即关闭提现通道,拉黑被害人。该诈骗集团自2020年9月至2021年底骗取10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
该案即俗称的“杀猪盘”。最高法提醒,不要被虚拟世界的虚情假意蒙蔽双眼,防范甜言蜜语背后的无情陷阱。
此外,近年来有的诈骗组织采用多种手段拉拢、引诱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作为实施犯罪的“工具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诈骗。此次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两名被告人向多名未成年人收购电话卡,雇佣未成年人在宾馆房间内拨打诈骗电话1500余条,造成五名被害人被骗共计人民币47万余元。法院认为,二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向多名未成年人收购电话卡并组织两名未成年人共同拨打诈骗电话,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虽然二人系从犯,到案后坦白罪行,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予以从重处罚。二人分别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最高法指出,该案系利诱、拉拢、招募未成年人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宣称只需两部手机、不用说话就能躺着赚钱的“手机口”项目,让越来越多的人沦为“沉默的帮凶”,且“黑手”已伸向未成年人。
最高法警示社会公众,切勿贪图轻松赚钱快,谨防沦为电诈“工具人”,并提醒未成年人监护人提高警惕,加强保护、引导和教育,切莫让孩子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