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
发稿时间:2024-11-03 10:59:00 来源: 中国妇女报
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发言人记者会上介绍,学前教育法草案三审稿拟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于11月4日至8日在京举行,审议学前教育法草案等。
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学前教育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黄海华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增加鼓励开发推广学前教育相关作品、产品、研究成果的规定;增加保护学前儿童隐私信息等合法权益的规定;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周边治安的监管等。
学前教育法草案高度重视保障学前儿童的合法权益。黄海华介绍,学前教育法草案设有“学前儿童”专章,结合学前教育的特点,就学前儿童权益保护作了专门规定。这些规定包括明确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加强学前儿童入园保障方面的规定,推动适龄儿童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保障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要求幼儿园等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涉及学前儿童的新闻报道应当客观、审慎和适度等。
党的二十大提出,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黄海华介绍,学前教育法草案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原则,对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包括强调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明确公办园与普惠性民办园为普惠性幼儿园,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