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规定缺乏权力边界
近年来,在关于异性关系方面,有不少学校制定了类似规定,引起舆论热议。
比如,河南漯河一所高中颁布规定,任何男女生交往务必遵循在明亮地方、5人以上同学在场,严禁男女生单独或结对交往;山东枣庄市一所中学为防止学生早恋,出台“十不准”规定,其中包括男女同学不准单独到黑暗或者偏僻的地方谈话聊天,男女同学不准单独陪护到校内或者校外就医,男女同学不准骑一辆车进校离校,男女同学不准肩并肩到茶炉房接水或在校园闲逛等。
《华商报》2016年曾报道称,为防止学生“早恋”,神木县中学在学校食堂分别设立了男生就餐区和女生就餐区,严格禁止男女学生在吃饭时“混坐”,一经发现会遭到巡查老师的训斥。
较近的一起发生在黑龙江齐齐哈尔。澎湃新闻2017年3月21日报道,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严查男女学生交往,“走廊不准说话、不当交往会被录像”,一经发现将扣除相应学分并进行通报。 该校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违反大学生行为准则”有相关规定,其中“在校期间非法同居或发生性关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类似举动往往得到家长支持。上述沈师附属学校一名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家长对防止学生早恋规定强烈赞同,学校理解“一些学生不免会有想法、情绪”,“只是说警示一下学生,注意一下文明举止”。
前述神木县中学校长接受《华商报》采访时也称,这项规定(男女就餐分开)受到了家长们的欢迎,实施后效果显著,不仅杜绝了不文明现象,进而也防止了学生早恋。
“类似校规对男女学生之间的关系过于敏感了,这种现象说明学校管理者的思想过于陈旧、过于保守,把男女同学之间的正常关系当成了一个问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4月4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很多规定明显侵犯了孩子们的基本权利,也超越了教师或者学校的责任范围。
储朝晖认为,不少教育工作者缺乏对人与人之间相处的一些基本常识,把学生当成完全客观被动的个体,没有认识到应有自己的权利,特别是同他人正常交往的需求。“即便是从这个防止学生早恋这个角度来说,比较有效的方法不是严格禁止——这远非一些硬性规定所能达到,而通常应让其处于自然的状态,再加以适当引导。”
“过度限制反而强化了学生之间交往的神秘感,产生更强的欲望。”在储朝晖看来,有些学生出现早恋行为缘于生活中归属感太弱,“对学校生活没有归属感,对家庭也没有归属感,觉得要找一个依靠”。“倘若非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让学校生活回归正常,而不是过度强调某一方面,同时尽可能让孩子的需求,比如正常的交往需求得到满足,而不是让他在交往中受到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