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桂杰)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职称申报渠道,通过政府职称评价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多种途径受理民营企业职称申报。《通知》提到,申报要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营企业职称申报评审渠道不够畅通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是《通知》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今后对于中小民营企业密集的地区,鼓励各地在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专门设立职称申报服务点,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受理职称申报,提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的便捷化程度。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在调研中,一些专业技术人才反映以往的评审标准与民营企业实际需求衔接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用的评不上、评的用不上”等问题。针对这一问题,《通知》把完善评价标准作为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紧贴民营企业用人需求,充分考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评审标准,防止评价和使用“两张皮”。
突出市场评价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积极借鉴龙头企业人才评价标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与企业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
在制定各类职称评审标准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本地区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的意见,提高评审标准的的科学性、针对性。
《通知》规定,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在外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可直接在派驻地申报评审。各地人社部门对民营企业职称申报进行兜底,通过其他渠道不能申报或不方便申报的,最后由人社部门解决职称申报问题,不得再出现“申报无门”现象。
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指出,从严控制面向全国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评价和强制评价,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
《通知》提出,进一步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价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单独评审或专项评审,建立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