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刚刚从北京市教委获悉,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民办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统称“教育机构”)的影响,促进稳定健康发展,日前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北京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减免房租、延期纳税等措施。
首先,教育机构承租北京市及各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办学活动,依照防疫规定延期开学或暂停培训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教育机构减免房租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其次,允许教育机构延期纳税,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教育机构,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北京市教委强调,两项措施适用于经北京各区教委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含备案的社区办园点)和教育培训机构,经北京市教委审批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及申请备案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两项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本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