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年龄由谁说了算?满6周岁入学引发争议

发稿时间:2018-08-21 08:17:00 来源: 法制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有关孩子上学的问题,从来都会引发相当多的话题。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早点入学是好事。”江西省南昌市民吴先生说。

  2018年4月9日,南昌公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吴先生的孩子差3天才满6周岁。“小孩如果今年不能读小学的话,只好再读一年幼儿园。”说起这事,吴先生一脸无奈。

  国内一知名网站就“如何看待接收将满6周岁儿童入小学”一事进行过调查,在86400名参与人中,选“赞同”的占73.9%,选“质疑”的占20.1%,选“不好说”的占6.0%。

  “如何确定小学生的入学年龄,到底由谁来确定?多年来,学校、家长和教育专家都是各执一词。”有专家认为,1992年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但迄今为止,全国还没有一个省依照上述上位法作出具体规定。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入学年龄。

  各显神通的家长

  每到一年升学季,都会牵动着许多家长的心。

  据了解,多地教育部门在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时,都会注明“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尽管规定很明确,但不少小学校长依旧被各种未满6岁上学的“纸条”所困扰。

  为了让9月3日出生的孩子能够突破“6周岁上学”的规定,上海一位家长更是别出心裁,自己用笔改了户口本上孩子的出生月份。

  这一“创举”,一度瞒过了审查入学资格的老师。后来,学校在和派出所核对适龄生源名单时,才发现了户口本上的猫腻。

  法律人士认为,这位家长为了小孩能够上学,应该是冒了极大的风险。因为伪造、变造户口本的行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轻者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记者了解,因为“差了几天,就要等一年”的家庭并非个例,许多孩子出生在8月31日以后的家长都很困惑。

  李先生是广东省广州市一家医药公司的高管,本来工作顺风顺水的他,近来总觉得心里有点堵。

  由于幼儿园在接收孩子时没有年龄限制,李先生的女儿不到3岁就进了幼儿园小班。虽然相比班上的其他小朋友年龄要小些,但女儿在智力、动手能力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异。

  女儿一路升到了幼儿园大班,快上小学了,李先生托人找了不少关系,终于选定了一个离家不算太远的小学。可当李先生拿着户口本去报名时,遭到当头一棒:“只收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小孩,之后出生的孩子当年不能入学。”

  无奈之下,已经从幼儿园大班毕业的女儿,最近又被送回了原来的幼儿园,“重新上一年大班”。

  云南省昆明市的王女士,预产期是9月3日,但她不顾医生的反对,坚持在8月30日剖腹产。“耽搁几天,孩子就要推迟一年才能上学啊”。

  “为了让孩子提前一年读书,每年8月底,许多准妈妈都要求医生提前施行剖腹产手术,就怕宝宝晚上学一年。”同济医院妇产科医生告诉记者。

  对于这些近乎“疯狂”的举动,业内人士却认为,8月31日是一个维持多年的铁律,家长们也早已习惯。由于优质学校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和优秀学生,加剧了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均衡,造成了同一区域内学校之间两极分化的局面。“因此,家长希望孩子及早上学,说到底是对优质教育的追求”。

  四川省成都市吴女士的儿子是10月出生,她看中了附近的一所名校。由于年龄的原因,吴女士绞尽脑汁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未能如愿。“中间人说了,不满6周岁的儿童,电脑上都无法采集信息”。

  于是,吴女士采用了“曲线上学”的战术。她先找了郊区一所生源不太充裕的民办学校,使儿子有了学籍。一年后,她给儿子办了转学,转到了此前自己看中的学校。

  虽然很麻烦,转学也给孩子心理带来了一些影响,但吴女士还是认为值得,“既给孩子争取了一年的时间,又上了自己满意的学校”。

  家长学校专家意见不一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实践中,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小学将入学截止日期定在了8月31日。教育部门解释说,因为新学年开学一般是9月1日,才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界限。

  也就是说,晚8月31日一两个月甚至几天,就得再等一年上学。这一规定,让不少家长苦恼,也引发不少争议。

  有关专家认为,小学入学早晚应因人而异。低龄入学有可能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对学习没兴趣的现象,这样反而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一想起女儿小蕊上学第一天的样子,赵女士就后悔万分,她说,“女儿一到学校门口就哭,抱着我不让走,跟她第一天上幼儿园时一模一样”。

  其后,老师反映小蕊接受知识的能力比同学差,渐渐的,赵女士也发现,女儿写字速度慢,经常很晚才写完家庭作业。

  小蕊的班主任洪老师,带过不少一年级,她的感受是,同一个班里,如果年龄相差几天的孩子,几乎没有什么差距,但是相差几个月的孩子,在知识的接受程度、能力方面,有一定差距。“有的孩子年龄小,接受能力差,对个人自信心是个打击”。

  “晚一天就晚一年,晚一年就年年晚。”这是很多想让孩子早上学的家长的普遍想法,孩子如果晚一年读书,那么毕业也要晚、找工作也晚,早上学可以为以后争取更多时间。

  广东省广州市儿童医院一位医师认为,从医学角度来说,5岁和6岁的孩子相比,大脑发育和智力水平的差别不算很大,但是从心智发育上看,6岁孩子会显得更为成熟,比较“定性”,自我克制能力相对较强。

  孩子究竟几岁开始上学好?成都市一小学校长说,“年满6周岁上学,符合大多数儿童的身心发育特点,但如果有家长和孩子对提前入学有强烈意愿,也可以考虑家长的意愿”。据她介绍,以前曾招收过的5岁半到6岁之间的孩子,大多数还是适应了小学的学习生活。

  有专家认为,所有关于上学年龄的讨论,都突出了一个共同点,就是孩子的发育和心智成熟问题。但人是有个体差异的,有的人实际年龄已经很大了,心理年龄却极不成熟;有的人年龄不大,心理年龄却已经很大了。

  针对现行小学入学6周岁门槛带来的诸多问题,也有专家建议,小学入学时除录取符合年龄段要求的学生外,可以针对未满6周岁的孩子安排一些测试,测试孩子是否达到了入学生理和心理条件。设立科学的入学考核方法,替代对出生日期的硬性要求。“如果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完全具备上学的能力,应该为他们提供入学的机会”。

  入学年龄由设区的市确定

  早在2009年12月6日,教育部官方网站上出现了一则对“未满6周岁的儿童是否可以入学”的答复留言,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推测。

  “已完成幼儿教育,但距6周岁还差两三个月的儿童,能否接受义务教育?”在回答网民的这一提问时,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答复:如果父母送距离9月1日还差两三个月才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学校可否接收,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立法宗旨,“我们认为,学校在优先接收和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后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可考虑接收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律师陈勇认为,教育部的这个答复应该是很认真的:首先,教育部非常了解义务教育法,知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几岁才可以上学;其次,教育部解释了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阐明了义务教育法的意义;第三,教育部很人性地考虑了学校和家长两方面的情况,作出了“可以考虑”的答复。

  有人也据此推测,教育部将对入学年龄限制“松绑”。然而,让许多家长始料未及的是,一天之后,教育部的网站主动撤下了这则留言,同时声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执行“年满6周岁入学”的规定。

  此后,各地教育部门纷纷表态,“在未收到教育部关于入学年龄的正式文件之前,还是要严格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

  有家长认为,义务教育法规定,已经年满6岁的孩子应该入学,并没有说“未满6岁的孩子不能入学”或者是“年满6岁才能入学”。

  对于这一问题,南京一地方法院似乎给出了答案。此前,南京的顾先生因女儿不能“就近入学”,以女儿的名义将当地教育局告上法庭。最终,法院没有审理是否“就近入学”的问题,而是从程序上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法院认为,顾先生的女儿当年8月31日之前未年满6周岁,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江苏省的地方性法规没到上学年龄,不是适格的主体。

  也就是说,法院认定义务教育法对入学的规定,是“年满6岁才能入学”。

  2008年7月17日,湖北省公布《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草案)》第二章12条重申了上学年龄的规定,要求凡于当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同时补充“凡于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年满6周岁的儿童,如已达到入学程度,经监护人申请,可以入学”。但不知什么原因,《办法》正式发布时,删除了上述补充内容。

  2014年5月29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以62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取消了一审稿当中“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明确日期限制。

  “《实施办法》或将避免以9月1日为限而产生的‘一刀切’现象。以前因为这个限定,部分孩子上学将近晚一年,差不多7岁才入学。”四川一家长认为。

  2017年2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有专家认为,教育部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中首次提及入学年龄,并非是有新的举措,只是重申了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2017年4月7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省不作统一规定,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授权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小学一年级儿童的入学年龄,已是目前全国的通行做法,但绝大多数地区的小学入学截止日期仍为8月31日。不过,也有部分地区如安徽芜湖、河南郑州等地,已经放宽了小学生入学年龄。郑州市规定,除港区保证六岁孩子入学外,郑州市区其他八区保证六岁四个月适龄儿童入学。(记者 王阳)

责任编辑:李华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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