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仲裁庭在江汉大学上演 见习记者肖月 摄
甲乙双方签订了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随当地房租的正常涨幅参改收缴,但乙方在租期第三年拒绝支付“涨幅”部分,孰是孰非?10月24日,由武汉仲裁委员会和长江日报联合举办的“武汉模拟仲裁庭”第三场活动走进江汉大学。
现场,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员、秘书等10人均由江汉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客串扮演,约150名大学生旁听了这场精彩的模拟仲裁。大学生表示,同学们的表现精彩纷呈,从这次模拟仲裁庭中学到很多实践知识。
本次模拟仲裁庭选取了一个真实的民事纠纷案例,王某有一面积为130平方米的商铺楼,出租给何某,合同约定租期为三年,第一年租金为2万元,第二年、第三年租金随当地房租的正常涨幅参改收缴,但最高不宜超过上一年度租金的30%。若承租人未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并拖欠租金超过两个月,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何某第一年支付了租金2万元,第二年支付了租金2.6万元,而第三年仅支付了2万元,对于“涨幅”部分却不愿意支付。申请人王某认为,按照每年上涨30%的算法,被申请人何某第三年应该支付其3.38万元,因此还欠款1.38万元。
庭上,双方据理力争,台下观众们被案情吸引。争议的关键点在于尚欠的租金的计算方式,按照每年30%的涨幅计算是否合理。
首席仲裁员的扮演者,江汉大学法学院大三学生傅利泰说,在学院老师的指导下,她和同学们筹备了近半个月,把前两期模拟仲裁庭的视频找出来反复研究,并集中排练了三次,他们从原来对仲裁流程一无所知到烂熟于心。为了效果逼真,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代理律师、仲裁员等都尽量还原真实仲裁庭场景,参与其中非常过瘾。看到台下观众的认可,他们很受鼓舞,希望今后能参加更多这样的活动。
现场嘉宾、该校法学院法学系主任侯永兰副教授表示,如此大规模的模拟仲裁庭在该学院还是第一次,武汉仲裁委的普法工作值得点赞,既推进了法制社会建设,又让法学专业大学生体验了仲裁的严谨和公正,坚定了法律信仰。(记者黄琪 通讯员易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