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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同成长“孤岛”变“环岛”

发稿时间:2017-06-01 10:03:10 来源: 中国教育报 中国青年网

  以前我们相信家校携手、教育不愁,但如果不遵循教育规律,家校携手反而可能成为阻碍孩子发展的更大力量。

  真正的家校合作共育,是现代教育发展到新的历史时期的要求。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前,家庭与学校的联系与合作都是比较少见的,只有孩子在学校出现了严重的行为问题,或在家中显露出受到极度的课业压力时,家校之间才会相互联系。

  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掀起了以教育机会平等为基本内容的平权运动,强调关注处境不利的儿童和家庭的教育机会。1966年,美国的《科尔曼报告》提出了一个令学校教育感到尴尬的研究结论,即学校在孩子学业成功方面没有多少实际用处,而家庭及同伴的影响才是决定孩子学业成就的关键因素。塞维尔、哈瑟等教育社会学家的研究也发现,父母参与和期望是儿童成长的重要中介变量。尽管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和社区环境较差,但只要父母参与和期望高,儿童上大学的比例也会很高。这些研究让人们重新思考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关系,重新考量家庭在教育中的作用,家校合作问题也开始提到议事日程。美国政府先后出台了早期开端计划和跟踪计划等政策,鼓励父母参与到孩子的教育中来。

  家庭是一个人最早接受教育的地方,也自始至终影响着一个人的成长。这就是家庭的教育属性。家庭教育具有非正规性、天然性、私密性、多样性、生活性、无选择性或固定性、潜移默化性等特征,蕴含着时间上、情感上和资源上的优势。学校教育是教育的正规形态和主导形态,是制度化教育,具有社会性、专业性、强制性、阶段性等特征。学校既要代表国家意志,也要代表家庭意愿;既要保证为国家培养栋梁,也要保证为家庭培养人才。只有两者充分有机结合,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家校合作共育,是指家庭、学校两个重要的教育主体之间在教育方面的合作,其基础是合作,目标是共育。在国外,与家校合作相关的词汇,最常见的是家长参与、亲师合作、教育介入等。家校合作共育的主体还应该包含社区。正如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爱普斯坦教授把家校合作共育理解为“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合作伙伴关系”,三者共同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产生叠加影响。

  从这个角度看,学校、家庭和社区不是一个个教育的“孤岛”,而是彼此联系、互相补充的“环岛”。学校不仅仅是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还是社区的文化中心和文明引擎;家庭不仅仅是亲属生活的社会单元,还是孩子的课余学校与亲子乐园;社区不仅仅是区域生活的共同群体,还是孩子的第二课堂和实践基地。

  因此,真正的家校合作共育是指通过建立和发展家庭、学校和社区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创新和重建家校合作的内容和方式,拓展和改善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和条件,影响和改善家庭、家教和家风,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家、校、社共育机制,实现父母、孩子与教师的共同成长,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协调发展,让师生及父母“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

  家校合作共育的主体包括家庭、学校和社区,合作的目的是共育,合作的方法是协同,合作的主导是学校,合作的主题是成长。家校合作共育的内涵包含家庭教育指导、学校生活参与、家校互动沟通、社区融合协作等四个方面,具有目标一致、地位平等、共同成长的特点,结果是家校合作、共育、共生、多赢。

  目前许多学校的家校合作现状的确存在不少问题。一些校长和教师认为,父母参与学校事务就是对自己的工作“横挑鼻子竖挑眼”,是专门来“找碴儿”的;一些校长和教师经常把学生出现的问题归罪到父母头上,认为是“家教”不好;或者将家委会、家访等家校合作形式视为向父母“告状”的好机会,专讲学生的问题和不足,或者用所谓“好学生”的故事教育“坏学生”的父母,却很少与父母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有一些父母认为自己来学校就是监督工作,有的甚至将自己孩子出现的问题全部归咎于学校。在这种情况下,家校双方关系紧张,态度敌视,根本无法平等地进行交流合作,自然也不能够实现共同成长的目标。

  当前,消除传统学校教育弊端,唤醒学校的教育活力,改进教育生态,推进教育的有效性,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推行家校合作共育,让家庭和社会参与学校教育,实现家校之间优势互补、功能互助、资源互用,似乎是拯救学校教育的一条重要出路。

  (作者朱永新,系民进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兼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本文摘编自作者在2017家校合作经验交流会议上的主题演讲,已经作者审核)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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