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治理高校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在一线)
——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陈治亚
本报记者 董洪亮
高校被誉为教书育人的神圣殿堂,是传播知识的重要场所、先进思想和优秀文化的重要源泉,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然而,高校并不是学术研究的一方净土。近年来高校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频发,负面影响不容忽视。怎样认识这一现象并进行有效治理?记者日前走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陈治亚。
记者:高校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有哪些表现?该怎样分析其不良影响?
陈治亚:高校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主要表现在学术行为、学术权力、学术原则3个方面。一些学者在从事学术工作时不遵守科学道德,或利用自己的学术地位从事不道德甚至非法的牟利活动,包括低水平重复、粗制滥造、泡沫学术、假冒伪劣、抄袭剽窃等。一些学者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瓜分、掠夺学术资源,进行对自己有利的利益再分配。利用权力包庇、掩盖个体的学术腐败,把学术职位当成官场职位。个别学霸、学阀横行,甚至造成了这么一种氛围:想要在学术界混得好,就必须要努力争取捞个一官半职。一些学术界的头面人物放弃学术原则,打着学术的幌子,与贪官为伍,与奸商勾结,把攫取利益的黑手伸向政府和社会。
教师的行为对学生有示范作用,高校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直接影响大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学术风气,严重影响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品德修行。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德”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德才兼备是衡量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准。如果教师都行为不端,甚至搞腐败,那么“立德树人”又从何谈起?高校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还会导致民族先进思想的枯竭,创造力的下降,进而引发国力的衰退。
记者:高校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陈治亚:其原因主要有4个方面,即:部分教师理想信念出现偏差,学术管理体制有缺陷,学术评价机制不科学,学术监督惩处机制缺失。
具体来说,部分教师和研究人员把学术和科研当成谋生手段,当成名利场,缺乏对学术良知的共同坚守,存在浮躁、急功近利和唯利是图心态,很难潜心从事研究、做学问,学术研究目的呈现功利化。由于学术成果多寡直接或间接地与他们的待遇、职务以及其他利益挂钩,许多人只满足于其学术成果达到基本要求,忽视创造性。学术领域行政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审批过多,高校学术体制还存在官本位现象,有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集于一身,有的学术机构的行政权力绝对压倒学术权力,掌握行政权力的学者们,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主持和参与职称评定、课题立项、成果鉴定等工作便利,不正当、不合理地行使职权,导致学术腐败。目前在学校评级、学科建设评点、教师与科研人员考核与职称评定、学术成果认定等方面,评价方式以指标量化为主,使得学术研究导向呈现短期化。高校或科研机构基于本位主义、保护主义,对学术活动缺乏严密的监督,对已经发现的学术失范甚至学术腐败现象惩治不力。一些学术期刊和出版单位对学术成果的评审过于宽容,甚至通过降低学术标准来谋取私利。学术同行之间缺乏有效的学术批评和监督。
记者:怎样防治高校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
陈治亚:有效防治高校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要从5个方面着力,学者要加强自律,高校应该强化学术道德与师德教育,政府努力规范学术评价监督机制,国家加强对其法律制约,学术共同体构建学术诚信机制。
学术工作者通过沉潜学术,可以在学术活动中获得乐趣和内心激情,这本身就是一种享受、一种美。创造性研究和学术声望的获得不仅仅需要智力、兴趣和想象力,还需要恒心,需要耐得住寂寞。高校应该不断强化师德考核,将结果存入教师档案,不合格者在职务及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形成严肃的学术风气。政府着力建立学术评审、考核责任制。国家积极探索建立惩治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的专门机构,通过多方面责任追究,将学术诚信记录与社会诚信体系相衔接,触犯法律者应依法予以惩治。学术共同体可以探索建立学术承诺制。防治高校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需要全社会及相关部门的联动与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