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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师“交钱就能拿证”? 全国政协委员呼吁规范

发稿时间:2022-03-08 09:55: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华锡

  “我国今后几年至少需要460万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年收入可达10万—50万元”“没有学历门槛”“可推荐工作”……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国事”,父母迎来“依法带娃”时代。而随着家庭教育指导需求的不断升温,出现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师市场乱象,不少培训广告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还有的进行非专业家教辅导,甚至违背“双减”政策,出现变相补课行为。对此,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建立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同时发挥政府、社会的主导作用,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市场。

  家庭教育指导师竟有“速成班”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科技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胡卫注意到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的宣传广告,“不了解不知道,一了解吓一跳,现在各类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证书可以说是满天飞了”。胡卫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号称“权威部门认证”或各类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就不下十几种,而各类培训机构自行颁发的培训证书更是不计其数。一些培训机构还推出所谓“速成班”或“纯线上班”,几乎交钱即可拿证。“总之,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市场可谓鱼龙混杂、泥沙俱下。”

  胡卫发现,一些培训机构过度营销造成新的社会焦虑。部分培训机构利用各类自媒体进行“饥饿营销”乃至虚假宣传,误导家长。有

  的机构将家庭教育指导师渲染为缺口巨大的“高薪金饭碗”,推销各类“高价班”攫取暴利;有的机构则刻意歪曲立法本意,宣称家长须“持证上岗”,向家长兜售各类家庭教育指导培训。

  “还有的家庭教育指导异化成了学科‘私教’护身符。”胡卫认为,随着国家“双减”政策的落实和推进,在学科类培训机构大大压减的同时,一些“住家教师”或 “私人教师”为迎合部分家长的所谓“刚需”,改头换面转入地下,以“家庭教育指导”之名,继续行学科补习之实。

  我国家庭教育专家队伍资源非常有限 

  胡卫认为,这种直接面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乃至变相补课的行为,既不符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庭教育指导的定义,也违反了“双减”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双减”实施成效产生了对冲。

  “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市场问题初露端倪,如不尽早加以规范,将背离家庭教育的立法初衷,成为新的逐利产业。”胡卫说。

  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同时作为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一直在关注家庭教育。

  他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施行后,一定程度上带火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由于该法规定对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可以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产品的形式,这对教师、父母的培训产生了很大的市场需求。如果不加以及时规范会出现培训市场鱼龙混杂的现象”。

  朱永新分析说, 在中国高校开设家庭教育研究生课程和本科生课程的高校较少,中国的家庭教育专家队伍资源非常有限,在教学一线中成长起来的真正优秀的家庭教育专家资源尤为稀缺。

  他直言,“虽然我是中国教育学会的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但是包括我自己在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还不算是专门研究家庭教育的专家。”

  委员建议做大做强家庭教育指导“正规军、主力军” 

  面对“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市场,朱永新建议,要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规范,对培训机构的资质、教学质量、课程内容、专家背景,进行严格地审查和认定,建立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通过严格规范,让做得好的专业培训机构能够用心去做,及时叫停让那些‘蹭’市场的机构,是非常必要和务实之举。”朱永新说。

  胡卫认为,要发挥政府、社会的主导作用,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市场。他建议,要强化政府主渠道作用,尽快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公共服务。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发改及教育部门会同妇联等单位,发挥家庭教育指导“正规军”和“主力军”的作用,切实加大人财物力投入,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畴。“要牵头整合各种学校和社区资源,做大做强各类‘家长学校’;同时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扩大有效供给”。

  胡卫说,要秉持社会公益性原则,大力整治家庭教育指导培训行为。结合“双减”工作的推进,适时将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机构的设立列为行政许可项目,明确归口部门、加强行业管理。教育、人社、市场监管和发改等部门要建立协同机制,切实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重点打击各类无证经营、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和变异学科培训等市场失序行为。

  胡卫建议,民政部门要督促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加强行业自律自查,不得参与举办营利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同时严把培训资质的“入口关”和培训质量的“出口关”。

责任编辑:左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