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5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钟晓云到看守所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本报记者李立峰摄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据会议通报,2010年至2016年,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及辖区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下降趋势,从2010年的603人下降为2016年的342人;办理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人数呈上升趋势,从2010年的4人上升至2016年的69人。
近年来,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不断加大未检工作力度,通过设立专门未检办案机构、出台相关制度、加强普法宣传等一系列举措,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实现机构专门化
该院及辖区9个区县检察院均设立了专门未检办案机构,全面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同时,在未检工作人员的配备上精挑细选,挑选懂得未成年人心理、富有爱心、善于沟通,具有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方面知识的人员,充实到未检工作岗位。
截至目前,该院辖区两级检察机关共有未检干警43人,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50%以上具有三年以上侦监、公诉工作经验,13人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与此同时,该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数据报送的通知》,按季度收集、分析辖区未检工作情况并进行通报,总结推广各院具有普遍意义的创新经验,促进各基层检察院在未检工作开展、机制创新方面取长补短。
针对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多发、易发犯罪,该院也制定出台了相应举措。该院出台《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类案的指导意见》,指导辖区检察机关积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一方面根据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的证据要求,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全面收集和完善证据;另一方面,督促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全面落实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保护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切实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