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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前教育不要忘了姓“农”

发稿时间:2017-06-01 09:54:36 来源: 中国教育报 中国青年网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进一步发展学前教育,尤其是重点扶持农村学前教育,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一个话题。毋庸置疑,历经了两轮的“三年行动计划”,我国实现了学前教育的空前大发展,“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新一轮发展期,农村尤其是偏远贫困山区学前教育路怎么走,如何发展,这一难题已浮出水面。笔者认为,农村学前教育应该走适合自身发展之路。

  如何走适合自身发展之路?首先明确其身份,即农村学前教育理应姓“农”。所谓姓“农”,就是要办好农村学前教育,必须从农村当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村特点,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走具有农村个性的发展之路。为何要姓“农”?因为农村学前教育生长于农村,扎根在农村,深受农村自然环境、经济社会、人文习俗的熏陶和感染,深深地被打上农村这一特殊的烙印;农村学前教育为生活在农村这块土地上的孩子成长服务,必须与农村孩子的特点相适应,遵循农村孩子的发展规律。它有着自身独特之处和发展空间,既存在局限又具备优势,所以,不能套用城市模式,必须谨记姓“农”,接农村之地气,走适合自己的路,才能健康持续发展。

  布局规划要长远。农村幼儿园数量不足,覆盖面不广,难以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明确的需求分析是确定幼儿园布局、规模、数量的起点。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农村作全面深入的调研、核实,既着眼当下,准确把握各区域适龄幼儿数量与分布状况、幼儿教育基础及供需缺口,又兼顾长远,准确测算未来农村幼儿变化趋势及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谋划、合理确定幼儿园的数量、位置、规模,明确其服务半径。特别是偏远贫困山区,由于经济落后、人口稀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应本着满足需求、方便群众的原则,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设立站点。

  办园体制要灵活。农村学前教育应呈现办园体制灵活、办学主体多元态势,除政府办,还应该有集体办、企业办、村民办,其中包括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私立民营、股份经营、租赁承办等。

  政府应承担学前教育的主责,在农村建立起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使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成为农村学前教育的主体。首先要加大力度举办公办园,扩大公办园比例,尤其是在连片特困、偏远山区,宜采取“一园多点”模式,由乡镇公办中心园举办分园、教学点或活动站。同时,政府还应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在农村举办学前教育,尤其要扶持面向大众、符合标准、收费较低、质量尚好的普惠性农村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派驻公办教师、以奖代补、培训师资、减免租金等方式支持其办学,体现公益性质,促进教育公平。

  园所类型要多样。农村地区存在不同的村状村貌,不一定以新建正规幼儿园为唯一路径。办园形式、机构类型不强求整齐划一,不追求一个模式,更不能简单套用城市模式。要根据农村地域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园策略,开办出形态不同、特点各异又符合当地实际的幼儿园。规模要适宜,不能把规模作为评价标准。大村可以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教学点,密集型小村可以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区域通过连接几户相邻家庭建立活动站,人口稀少区域实施定点定时的巡回教育、入户指导,以此构建起农村学前教育网络,满足农村孩子“就近入园”的需求。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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