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教育厅4日发布通知,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测评不得考核学科具体知识点,严禁借招生之际以问卷等名目“考家长”。
通知要求,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有关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除可组织面谈、学习能力测评外,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学科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等挂钩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浙江省教育厅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招生时间段,与公办学校同期招生,积极推行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制止招生“抢跑”现象。
记者了解到,浙江杭州已发布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方案,统一招生报名时间,每名儿童在两类小学中只能选报一类,其中选择民办小学者限填报一所学校,民办小学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在普通高中招生方面,要求民办学校应当主要立足于当地招生。实施跨区域招生的,需纳入生源地招生计划,涉及设区市内跨县(市、区)招生的,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由浙江省教育厅负责统筹。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