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洪园)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省属各高等学校要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学生因疫情未住校,可退还住宿费用。
通知明确,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另外,河北还将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违反预警规定乱收费问题。一经查实,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在全省进行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