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西安4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孙海华)今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按照要求,相关教育部门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通知》同时强调,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等。
根据《通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