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跨省打掉针对大学生“套路贷”犯罪团伙

发稿时间:2018-12-18 09:03: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12月17日,已被刑事拘留的4名“套路贷”嫌疑人被押解返回兰州。 兰州市反电诈中心供图 摄

  中新网兰州12月18日电 (记者 崔琳)兰州市公安局17日披露,该局刑警支队、网安支队、法制处等部门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在安徽省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于12月13日成功打掉一特大“套路贷”犯罪团伙。今日,已被刑事拘留的4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返回兰州。

  2018年6月22日,兰州市受害人李某某报称:2017年3月,其在上大学期间,通过微信在网上贷款平台向多家“借贷公司”借款19万余元,并在“分期乐”“名校贷”等网络平台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截至2018年6月,借款本息累计滚至69万余元,目前已偿还59万余元,由于借贷利息高于本金数倍,剩余部分无力偿还。为此,借贷公司连续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威胁、恐吓受害人及其亲属、朋友,严重影响被害人正常生活。

  图为警方押解犯罪嫌疑人返回兰州。 兰州市反电诈中心供图 摄

  接报后,兰州市反电诈中心确定该案系针对在校大学生的“套路贷”电信网络平台诈骗案件。

  经初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为团伙作案,且涉及多个团伙,涉案人员众多,团伙成员分工精细,反侦查意识较强,遂成立“11·26”专案组攻坚。

  专案组深入分析借款双方涉案账号、转账记录等信息,围绕信息流、资金流、人员流深入调查,查明其中一团伙通过多个网络借贷平台联系受害人,以“阴阳合同”“虚增债务”等方式实施诈骗。

  专案组经工作发现,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推送广告等方式,大肆开展网络“套路贷”诈骗活动。受害人李某某所签借款合同为“阴阳合同”,借款必须支付手续费,一周未还款还要支付“续期费及利息”,逾期未还款则累计滚动,并在催款过程中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讨债等软暴力方式骚扰恐吓,迫使借款人继续借贷,以偿还高额利息及逾期费用。、

  图为警方审讯犯罪嫌疑人。 兰州市反电诈中心供图 摄

  专案组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体系、人员结构、活动规律和作案手法,并精准锁定该团伙在合肥、滁州、六安三个犯罪窝点后,于12月13日兵分三路全面收网,一举捣毁三个犯罪窝点,抓获、审查犯罪嫌疑人10名,刑事拘留4名,同时查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等大量作案工具。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完)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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