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 李永鹏 实习记者 李雪婷)针对“中学生午休上厕所违反校规被处分”一事,20日上午,大理市祥云县祥华中学校董事长高龙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相关处分系涉事学生因午休时间上厕所发出杂音较多,影响寝室内其他学生休息,且老师对其批评后学生并未意识到自身错误遂才发布处分通知。高龙还称该生及其家长对此处分也表示接受,若学生意识到自己所犯错误,学校也会考虑取消处分。
10月28日,一则出自“云南省大理市祥云县祥华中学”的处分决定显示,该校一学生在10月27日被学部检查时查到午休上厕所,此行为违反祥华中学校纪校规,经本人承认且班主任核实后,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同学,鉴于其认错态度诚恳并作出了深刻反省与检讨,给予其警告处分,以观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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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该“处分决定”被网友上传至网络后,引起广大网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对校方的处罚表示不理解并戏称,“小孩尿急,却不允许上厕所?”、“这学校的校规很奇葩!”。
19日晚,有媒体报道称,祥云县教育局作出回应,称纪检监察组已牵头去调查核实此事。
校方回应处分由来 称该生未意识到错误且不接受批评
针对此事,20日上午,祥华中学董事长高龙向中国青年网记者表示,通报的表述并不完整,相关学生因上厕所期间动静太大影响到他人休息,这才给予处分。
“学生12点放学,半小时吃完饭回到宿舍,校方规定12点半至1点之间,学生应将自己该做的事做完,如“上厕所”亦包含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1点至2点10分之间是午休时间,这个时间内,不能在宿舍吃东西,不要在宿舍上卫生间。“高龙称,至于禁止上述行为的原因,是怕学生惊扰到宿舍内其他同学的休息。
高龙表示,午休期间如果肚子不舒服,肯定可以上厕所,但上厕所应该考虑他人的感受,不能打扰到寝室其他同学的休息,要有公共道德意识。
“生活老师反映,这个学生午休期间上厕所时发出的杂音较大,影响到其他同学的休息,宿管老师发现后对其进行教导,未想该生并不接受批评,宿管老师这才将此事知会了学生班主任。”高龙称,经过了解核实后,该生仍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校方这才决定给予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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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盖章引网友质疑 校方:通报草率写、草率盖、草率发
记者经阅览后发现,相关“处分决定”的落款处印有“祥华中学高二(2)部”的字样名称。
对此,高龙告诉记者,“处分决定”落章为“年级章”,并非出自学校公章,并称因年级主任助理很草率地发布了这则决定,并且措辞不够准确,考虑亦不周全。目前,校方已将“级部”的公章统一收缴,以后学校的文件只盖校方的公章,由校长亲自负责批准审核。
高龙表示,学生除成绩优异外,社会道德行为也应在学校进行规范教育,这才有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如果该学生打心底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学校方面也会考虑取消处分。
当地教育局:正在积极处理中
随后,中国青年网记者致电大理祥云县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级领导对此事十分重视,一直到昨天(19日)晚还在了解情况。目前,事件仍在核实,正在积极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