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娱乐|时尚|财经|军事|体育|创业就业|高校|旅游|发现|视频|游戏|汽车|青春励志
10岁男童骑车撞到老人致其伤残 父母被判赔10万元

发稿时间:2017-08-10 09:24:36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中国青年网

  二审

  老人靠路边站 已尽谨慎义务

  贝贝的父亲上诉称,一审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不当。交通事故的发生地是花都湖,花都湖是集观光、游览、健身、娱乐于一体的游憩绿道,有沥青铺设的单车道供旅客骑行使用,有人行道供行人观光。周某是一个从事多年教育工作的老师,在这样一个人流与单车都较多的环境中,应有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尤其在单车道中行走或站立时,更应注意安全,故在此交通事故中周某亦存在过错,应承担60%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支付精神抚慰金10000元不合理,且无法律依据。

  二审法院认为,对于本起交通事故责任问题,交警部门已于事故当天作出责任认定,认定由贝贝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周某不承担责任。贝贝及其父亲均已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确认,并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议,原判据此认定责任份额并无不当。

  贝贝的父亲上诉认为,周某在单车道中行走或站立,未尽安全注意义务。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发生时周某是站在路边,其作为行人靠路边站立已尽谨慎义务,故法院对贝贝父亲的意见不予采纳。

  对于贝贝父亲就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提出的上诉意见。法院认为,周某作为已经退休的老人,因本案两处骨折,造成十级伤残,治疗、恢复期间必然发生交通费及遭受精神痛苦,原判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认定并无不当,法院予以确认。此外,本案涉案车辆为自行车,自行车并非机动车,故原判将本案案由认定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不当,法院予以纠正。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维持。

责任编辑:崔宁宁
返回首页>>
共【2】页 首 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末 页
收藏文章
表情删除后不可恢复,是否删除
取消
确定
图片正在上传,请稍后...
评论内容为空!
该评论已关闭!
热图

排行

热搜

排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人才招聘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Youth.cn. 请发送qnb至10658000 订阅手机青年报

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1020872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
x